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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ssa (泰莎大佐)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third-person 板主hrs113355判決不公
時間: Thu Jul 15 13:10:03 2010
1.看板英文名稱:third-person
2.申訴人ID:Tessa
3.被申訴板主ID:hrs113355
4.申訴事由:第三者板板主third-person(即小組長)判決本人在7.4的文章
「[分享] 安親班的媽媽」,違反第三者板規「板規二 - 無關板旨」
寄信尋問為什麼會刪除且水桶兩周,得到回信是
「本板之板旨為讓有相關感情經驗板友純粹抒發情感之用。」
但是在該板的文章代碼(AID): #17wH9X9Z (third-person)
文章標題:「[問題] 媽媽可能在破壞別人的家庭...」
和我所發表的文章,同樣是因為身邊的人是第三者,而受到困擾。
所以我寄信給hrs113355,問說為什麼一樣性質的文章,
nancy1014的文章可以,但是我的文章卻是不合板旨。
而且板友rehtra也在推文,也認為我這篇在這邊發表無礙。
「雖然不全都是這樣,可是也是一種,在這邊講沒問題啊~」
但是板主(即小組長)一個多星期都沒有回信,所以只好申訴之。
5.檢附證據 (信件請直接使用轉錄功能):
我所發表的文章被刪除,收入在third-person板精華區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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