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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PTTAvenue 看板 #1CFfWklU ] 作者: Tessa (泰莎大佐) 看板: L_PTTAvenue 標題: [申訴] third-person 板主hrs113355判決不公 時間: Thu Jul 15 13:10:03 2010 1.看板英文名稱:third-person 2.申訴人ID:Tessa 3.被申訴板主ID:hrs113355 4.申訴事由:第三者板板主third-person(即小組長)判決本人在7.4的文章 「[分享] 安親班的媽媽」,違反第三者板規「板規二 - 無關板旨」 寄信尋問為什麼會刪除且水桶兩周,得到回信是 「本板之板旨為讓有相關感情經驗板友純粹抒發情感之用。」 但是在該板的文章代碼(AID): #17wH9X9Z (third-person) 文章標題:「[問題] 媽媽可能在破壞別人的家庭...」 和我所發表的文章,同樣是因為身邊的人是第三者,而受到困擾。 所以我寄信給hrs113355,問說為什麼一樣性質的文章, nancy1014的文章可以,但是我的文章卻是不合板旨。 而且板友rehtra也在推文,也認為我這篇在這邊發表無礙。 「雖然不全都是這樣,可是也是一種,在這邊講沒問題啊~」 但是板主(即小組長)一個多星期都沒有回信,所以只好申訴之。 5.檢附證據 (信件請直接使用轉錄功能): 我所發表的文章被刪除,收入在third-person板精華區1→1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19.1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