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icGoddess (卡白目你還在偷窺嗎^^)
看板About_Life
標題[申訴] hate版主loverlover胡亂給水桶
時間Fri Aug 5 20:35:35 2005
hate版主loverlover亂設水桶
我回公告文沒有出現不雅字眼
依版規來說應是以刪除該文
此版主卻濫用版主權擅自將本人ID永久設水桶!!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 Hate
標題 [公告] 永久水桶
時間 Wed Aug 3 23:08:3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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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本尊被浸了還繼續用分身在板上吵
永久水桶
ManicGodd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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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max 來幹我呀~~給你在上面
第一.
啥叫做"在版上吵" 妳自訂版規說po文叫做吵嗎!!!!!!!?
這篇公告文完全沒有版規依據
回公告文頂多刪除(Hate版規第九條如下!)
9. 公告文不得回覆,有任何意見請採用推文,或寄信致版主討論。
﹂* 直接砍文。
牠是哪來的特權依自己高興判人水桶阿???????????
假如這種濫用在上位權則的版主不趕快下臺
恐怕會成為ptt之恥!!!!!
雖然HATE各版主做事都常讓眾版友非議不斷啦
我認為原因就在於公告判決等等從不引述版規為憑藉
隨版主高興做事引起的!!!!!
第二.
牠在設我本尊ID的時候還設我為壞人不准我寄信
以版規來講 就是一大非議之處:)!(單憑這點 我認為loverlover無權當hate版主!:P)
9. 公告文不得回覆,有任何意見請採用推文,或寄信致版主討論。
﹂* 直接砍文。
版規都說了版友有權寄信給版主討論任何事
牠卻枉顧版規擅自行事
以致我還得用還未被水桶的ID回文至版上詢問
請問有哪條版規說我必須被水桶阿?????
內容被牠給砍了我就在這裡補續一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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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信小蜜桃您有一定的公正性 才回文
既然妳接不到我的信那我想請問 我的推文跟回文都沒有出現不雅字眼或人身攻擊
妳憑什麼判我水桶?!]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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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回文完全沒有牽扯所謂的挑釁攻擊或者出現不雅字眼
牠又憑什麼?說我在
版上吵(什麼鳥阿@@!!!棍!!!)
請將此濫用版主權之人永久開除版主職位並且恢復我應有的使用者po文權
以正HATE版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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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08.17
※ 編輯: ManicGoddess 來自: 218.164.108.17 (08/05 20:37)
推 greengreen42:版規是規定版務要寄信 po版就是死 61.225.211.81 08/05
→ greengreen42:以前抓更嚴 一抓就是一串水桶 61.225.211.81 08/05
推 NoWashID: 請問樓上的是指哪份版規? 謝謝 140.119.162.50 08/05
推 zseal:嗯...版規有說有問題請寄版主信箱唷 61.217.111.70 08/05
→ zseal:因為你PO版上~有時候根本看不到 61.217.111.70 08/05
推 hyper5:對Nowash系列的就不用講那麼多了220.137.237.213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