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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如下~ 一. Hate版規如下,此位版友PO出私人相簿連結,並且刻意公開與他人合照 所以已經形同PO出私人資料,所以違反板規 3. po出ID (若執意要po請用X表示,至少佔全部ID一半以上) 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 ﹂*以上砍文,並給劣文跟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二.該句中的tina 在早先也曾未經我個人同意 將我未同意的照片 放在她的網路相本裡 因此被ptt的網友拿來亂加利用...傳的全站都是...同樣未經我同意 ------------------------------------------------------- 以上,tina要放在他的相簿我想這是我們無法管理他的, 但是至少沒有PO在HATE版,基本上你放在你的相簿裡面我們也沒有權利 管理,因為那是您的自由,但是您現在PO的地方是HATE版. 而HATE版又有明確定板規規定,所以在這裡就請你遵守此處規定囉:) 三.她判決我的理由是"tina照片放你相簿不代表就是你的" 同樣的"我的照片放tina相簿也不代表就是她的" 那個tina 跟ptt的使用者 為什麼可以拿未經我同意的照片亂利用? ---------------------------------------------------------- 以上,如果tina也是放在HATE板上,組務這邊一定也比比照辦理 絕不偏袒,但是他如果沒有放在HATE板上,說真的我也無法約束到他. 其實如果你對這方面有任何的問題,可以跟他溝通請他不要這樣使用 因為照片中有你,你也有權利不讓他使用,所以這點可能 就要請你們私底下溝通,因為這不在板務的範圍之內~SORRY 綜合以上...維持版主原判決以版規處理 by心情小組長gigimusic -- ──── ˙ ──┼˙˙╭─╮ ○╭─╮ ○ ╭┬╮ ╮ ╭╭─ ○╭─╮=gigimusi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65.57 ※ 編輯: gigimusic 來自: 220.228.165.57 (10/23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