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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ciffo ()》之銘言: : 剛版友向我抱怨他被設劣文 : 只因為他學長不能PO文 : 她代替他抱怨了一些事情 : 聽完他的事情我感到很奇怪 : 這樣的文章很單純為什麼要被設成劣文 : 於是回了一篇類似的文章 : 也都有PO出苦主同意的link 以上這些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如果你有問題可以去詢問版主..不用以身試法阿 有個版友都已經被設劣文了你還要故意PO這樣的文章? : 卻立刻遭到秒殺劣文加水桶十四天 : 數次詢問d所得到的結果都是敷衍的信件 : 而且對於他的判決我根本不服氣 : 對方所授權的Link讓我使用 : 根本沒有違反版規 : 反倒是D還回了篇佛家語讓我感到困擾 : 所有人都說上訴沒用都是版主贏 : 因為這些人官官相護 何來官官相護???如果"理"是站在你這邊我想就會是你勝訴 沒有所謂的官官相護,版主有錯我也會給予警告甚至駁回他的判決 但是如果大家都沒有基於鬧版甚至是挑釁想要在try板規是否會嚴格執行 我想應該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這點我想是很相對的公平 : 但是我要個合理的解釋都拿不出來 : 要人怎麼心服口服 : 第一: : 在我PO時立刻判斷我PO出別人的link : 完全不問我Link是不是我自己的就先砍後奏! --------------------------------- 以上請你捫心自問"你是否是PO出別人的聯結???? 如果是那就是版規第三條,請不要刻意的去挑釁版規甚至是鑽漏洞 我想這點不用強辯了吧:) 3. po出ID (若執意要po請用X表示,至少佔全部ID一半以上) 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以上砍文,並給劣文跟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第二: : link出去的網頁內容又不是十八禁,版主看的也很起勁 : 盡然還裝做不知道事主是誰 : 然後憑一個link就指責我盜用他人連結 : 這根本是草率也不尊重我的判決 : 就給我劣文還多加水桶 版規不是只有一條阿,所以可能要請你在去看清楚一下喔:) 我有PO在下面了你可以在看清楚一點~:) 3. po出ID (若執意要po請用X表示,至少佔全部ID一半以上) 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以上砍文,並給劣文跟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第三: : 數次詢問後所得到的都是他認定的"總之"如何云云 : 並沒有說我違反哪條規則 : 這樣他的判斷標準在哪? 版規第三條 : 高興給A劣文就劣文高興給B水桶就水桶? : 黑特這麼沒公信力就收攤阿 : 少用不負責任的版主來破壞這各版的存在用途! : 本人要求立刻恢復本人權限 : 並給予道歉! ------------------------------------------------------------------- 綜合以上判決此版友違反版規第三條 維持版主原判決,不更改~ by~心情小組長gigimusic -- ──── ˙ ──┼˙˙╭─╮ ○╭─╮ ○ ╭┬╮ ╮ ╭╭─ ○╭─╮=gigimusi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1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