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ciffo ()》之銘言:
: 剛版友向我抱怨他被設劣文
: 只因為他學長不能PO文
: 她代替他抱怨了一些事情
: 聽完他的事情我感到很奇怪
: 這樣的文章很單純為什麼要被設成劣文
: 於是回了一篇類似的文章
: 也都有PO出苦主同意的link
以上這些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如果你有問題可以去詢問版主..不用以身試法阿
有個版友都已經被設劣文了你還要故意PO這樣的文章?
: 卻立刻遭到秒殺劣文加水桶十四天
: 數次詢問d所得到的結果都是敷衍的信件
: 而且對於他的判決我根本不服氣
: 對方所授權的Link讓我使用
: 根本沒有違反版規
: 反倒是D還回了篇佛家語讓我感到困擾
: 所有人都說上訴沒用都是版主贏
: 因為這些人官官相護
何來官官相護???如果"理"是站在你這邊我想就會是你勝訴
沒有所謂的官官相護,版主有錯我也會給予警告甚至駁回他的判決
但是如果大家都沒有基於鬧版甚至是挑釁想要在try板規是否會嚴格執行
我想應該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這點我想是很相對的公平
: 但是我要個合理的解釋都拿不出來
: 要人怎麼心服口服
: 第一:
: 在我PO時立刻判斷我PO出別人的link
: 完全不問我Link是不是我自己的就先砍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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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請你捫心自問"你是否是PO出別人的聯結????
如果是那就是版規第三條,請不要刻意的去挑釁版規甚至是鑽漏洞
我想這點不用強辯了吧:)
3. po出ID (若執意要po請用X表示,至少佔全部ID一半以上)
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以上砍文,並給劣文跟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第二:
: link出去的網頁內容又不是十八禁,版主看的也很起勁
: 盡然還裝做不知道事主是誰
: 然後憑一個link就指責我盜用他人連結
: 這根本是草率也不尊重我的判決
: 就給我劣文還多加水桶
版規不是只有一條阿,所以可能要請你在去看清楚一下喔:)
我有PO在下面了你可以在看清楚一點~:)
3. po出ID (若執意要po請用X表示,至少佔全部ID一半以上)
指名道姓,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以上砍文,並給劣文跟水桶票兩星期一張。
: 第三:
: 數次詢問後所得到的都是他認定的"總之"如何云云
: 並沒有說我違反哪條規則
: 這樣他的判斷標準在哪?
版規第三條
: 高興給A劣文就劣文高興給B水桶就水桶?
: 黑特這麼沒公信力就收攤阿
: 少用不負責任的版主來破壞這各版的存在用途!
: 本人要求立刻恢復本人權限
: 並給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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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判決此版友違反版規第三條
維持版主原判決,不更改~
by~心情小組長gigi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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