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aaakish (勝訴!)》之銘言:
: 該版主於公告文內出現不雅字眼
: 推 loverlover:幹 11/19 00:17
: 並且容許某使用者在推文內公然直接攻擊辱罵本人幼稚
: (該版版主已因人身攻擊此一罪名浸過許多使用者 我想沒有原因 不處置此人!:P)
: → playmygun:小密逃罵幹@@" 11/19 00:18
: 噓 zaaakish:嘴砲版主(我可沒有說是誰 高興的話自己搬椅子坐黑!^o^) 11/19 00:20
: 推 pp10086:樓上很幼稚~"~ 11/19 00:27
: 推 loverlover:XDDDD 11/19 00:28
: 請組務長 嚴加審判!
Hate板不能罵髒話喔
你不會是第一次去看板吧 那還來申訴 orz
至於人身攻擊
並不覺得這樣就構成人身攻擊
而且我覺得噓文比說人家幼稚還糟糕
生活娛樂館代理組長 smartt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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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