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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aakish (勝訴!)》之銘言: : 該版主於公告文內出現不雅字眼 : 推 loverlover:幹 11/19 00:17 : 並且容許某使用者在推文內公然直接攻擊辱罵本人幼稚 : (該版版主已因人身攻擊此一罪名浸過許多使用者 我想沒有原因 不處置此人!:P) : → playmygun:小密逃罵幹@@" 11/19 00:18 : 噓 zaaakish:嘴砲版主(我可沒有說是誰 高興的話自己搬椅子坐黑!^o^) 11/19 00:20 : 推 pp10086:樓上很幼稚~"~ 11/19 00:27 : 推 loverlover:XDDDD 11/19 00:28 : 請組務長 嚴加審判! Hate板不能罵髒話喔 你不會是第一次去看板吧 那還來申訴 orz 至於人身攻擊 並不覺得這樣就構成人身攻擊 而且我覺得噓文比說人家幼稚還糟糕 生活娛樂館代理組長 smarttb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