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Poo (阿勳)》之銘言:
: ※ 引述《flysonics ()》之銘言:
: : 事實上 Foxtz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 : 她的說法是"然兩位板主都無表示意見"(L_SecretGard 2376篇)
: : 請問一下這個跟"兩位版主表示同意"的差別??
: : 更別提其中一位版主事後訝然的態度
: : 我想應該一眼就看得出來吧?
: 在04/15凌晨三點時,已提出在ptt2的brightHATE白特板
: 而臨時代理版主上任的時間是Mon Apr 16 23:30:43 2007
: 這中間有快兩天的時間
: 既然brightHATE白特板是黑特版主間的討論版
: 快兩天都不去看一次也說不太過去吧
: 而這兩位板主在這兩天的時間內都沒表示任何意見
: 而黑特在金寶跟QkooQ之間的爭鬥(?)
: 又少一位板主
: 臨時板主的事應該不能拖的吧
小組長處理板務都有三天的緩衝時間了,未處理才能向群組長反應,
板主對於小組長安插之人事,哪裡有明文規定二日內要做出回應否則視為無意見嗎?
如果不說那40篇違規文正當性如何的話,
我倒是看不出來板面有混亂到必須立即增加第三位板主之急迫性。
您怎麼不說小組長對於板友的疑問只發了一篇公告,
之後對所有的問題都迴避或刪文處理,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亂,
安撫板眾沒有比上述增加板主更具急迫性嗎?
: : L_SecretGard 1108篇
: : 很明顯小組長與版主在文章認定上並未達到共識
: : 在未達到共識的情況下 從公告到執行僅有短短30幾分鐘
: 不管版主有沒有與小組長之間有共識
: 根據L_SecretGard 1027篇
: 40篇(小組長認定?)違規的文章就是一個禮拜
: 這是規定,大家就要遵守
: 而版主有異議也應該是在白特版提出
: 也不應該是英雄式的出頭引起暴動吧
沒意見。
板主處理確實不好。
: : L_SecretGard 1112篇
: : 這幾乎是等同於毫無跟版主討論
: : 此其過一
: : 而小組長在並未跟版主取得共識的情況下
: : "未經群組長同意"啟動了心情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 : 直接界入了黑特的版務
: : 關於上面的所有證據我在Violation版上的5214篇寫的非常詳細(附公告原文)
: : 這裡不再多說 有興趣者可以去看看
: : 而這是很明顯不合規定的
: : 此其過二
: 第一
: 如果先跟版主討論過
: 版主早就把違規文章偷偷D掉
: 這樣會達到L_SecretGard 1027篇的效果嗎?
claus群組長解釋文:
這次小組長的作法是累積滿40篇則轉告版主
此作法雖符合規定,但仍可有進步之空間
往後會要求小組長凡裁定違規文之後,便立即轉告版主
版主則可立即補上處理違規文,但仍列入違規文之計算
代表就算D掉違規文也已列入計算,
而小組長則是集滿40篇才通知,其他如claus群組長所言。
解釋權在他們身上,但這樣處理的方式,叫板主跟板眾如何信服。
: 第二
: 空降版主我上面已經有提到了
: 而關閉推文乃是依照L_SecretGard 1027篇
: 何來介入黑特的版務?
因為空降板主為看板之緊急處理權,
明文規定要群組長同意才能行使心情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自己去看看那條說什麼吧。
: : 以claus曾發之文有表達過 "如果來不及跟高層反應 事後報備亦可"
: : 是其小組"不成文的規定"
: : (那篇公告我一樣放在Violation版上的5214篇內文裡)
: : 姑且論其為真
: : 從badken版主在L版PO出對Foxtz命令有所疑問與不能接受文 (L_SecretGard 1108篇)後
: : 一直到版主決定不執行充滿問題的命令(黑特 21197篇)之間
: : Foxtz小組長遲遲沒有回應
: : 那麼 badken版主決定"先不執行法令 事後再跟高層反應報備亦可"
: : 一樣可用"不成文的規定"來解釋
: : 為何會是在過不到幾分鐘後就馬上拔除badken版主職位三日??
: 禁推法令已經執行了
: badken版主不理法令
: 把推文再度打開
: 這已經不能用"先不執行法令 事後再跟高層反應報備亦可"
: 可以解釋的
板主處理過程確實有不妥之處。
但小組長處理過程確實違反板規,群組長卻以不成文規定帶過,
其他諸如"此作法雖符合規定,但仍可有進步之空間"或是"慣例"
甚至是"情有可原"(請看galoopilya小組長對Beauty板主罷免的判決。)
皆是高層在找不到適合法規的說法,法規解釋權在他們身上,愛怎麼說就怎麼說。
: : 如果論其為假
: : L_SecretGard 1112篇裡 badken版主亦有提到
: : 關於緩衝時間的問題
: : 從公告到執行之間 短短的30分鐘
: : 其間Foxtz小組長對於badken版主的疑問與訴求 遲遲不回應
: : 而是選擇直接在執行時間過後拔去版主頭銜
: : 請問 你有看到其中的"討論與溝通"嗎?
: : 更別提Foxtz所行使的 還是"針對特殊狀況"的心情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 : 這樣看來 會造成這種"特殊狀況" 請問是版主問題還是小組長問題??
: 其中的討論跟溝通我沒看到
: 就hate21172篇中badken好像完全忘記了
: L_SecretGard 1027篇中所提到的規定
: 理由就寫在裡面
badken板主似乎是說小組長違規文未附理由,
如此叫人如何信服。
: 違不違規這是應該去討論,而不是po hate引起更大的騷動
如您所言,這應該去討論,
但只有30分鐘,而且小組長網路不穩會斷線。
: : 容我一句 "小組長 你好大的官威啊"
: : 科科
: : 還有
: : 請不要亂用簽名檔最開頭的那個分隔符號 這樣會造成回文者無法回覆到整篇文的= =
: :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抱歉
: 不常打文章不清楚
: 小組長官威大不大我不知道
以前我也不知道,經過這次事件倒是體認很深。
: 但是我知道hate版被投書檢舉蠻多次了
被投書到哪裡呢?可否貼出來源。
: 是鄉民的不自愛
: 還是其他原因?
小組長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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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pkna 來自: 220.141.33.118 (04/21 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