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nnyPoo (阿勳)》之銘言:
: ※ 引述《flysonics ()》之銘言:
: : 事實上 Foxtz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 : 她的說法是"然兩位板主都無表示意見"(L_SecretGard 2376篇)
: : 請問一下這個跟"兩位版主表示同意"的差別??
: : 更別提其中一位版主事後訝然的態度
: : 我想應該一眼就看得出來吧?
: 在04/15凌晨三點時,已提出在ptt2的brightHATE白特板
: 而臨時代理版主上任的時間是Mon Apr 16 23:30:43 2007
: 這中間有快兩天的時間
: 既然brightHATE白特板是黑特版主間的討論版
: 快兩天都不去看一次也說不太過去吧
就是說嘛....
這幾天在「心情小品集組務版」裡的申訴文;
既是F小組長所管理的版,
從16日至今,扣掉吃飯睡覺洗澡聊天的時間;最少有三天以上了吧;
請問這段時間不來看一次也說不太過去吧;
當然了我相信是有看了(至少都D掉了;連某版主請假文也刪了),
有這個時間PO文、D文、修推文;
那給個「能夠解釋大家所有疑竇」的文章;也不過份吧;
ok..不要說給出個交代;至少能說一下,
他目前處理的進度或該給他多少的時間來整理思緒吧;
請不要提起「公告」了這件事...
如果公告中已完全釋疑,相信看倌們自有評斷。
: 而這兩位板主在這兩天的時間內都沒表示任何意見
: 而黑特在金寶跟QkooQ之間的爭鬥(?)
: 又少一位板主
: 臨時板主的事應該不能拖的吧
的確不能拖的呀...
但這又牽扯出...
F小組長是否沒有經過群組長同意即任免自己設定的人選為代理版主。
: : L_SecretGard 1108篇
: : 很明顯小組長與版主在文章認定上並未達到共識
: : 在未達到共識的情況下 從公告到執行僅有短短30幾分鐘
: 不管版主有沒有與小組長之間有共識
: 根據L_SecretGard 1027篇
: 40篇(小組長認定?)違規的文章就是一個禮拜
: 這是規定,大家就要遵守
: 而版主有異議也應該是在白特版提出
: 也不應該是英雄式的出頭引起暴動吧
Mon Apr 16 23:22:07 2007 F小組長 公告關閉推文
Mon Apr 16 23:57:27 2007 B版主即提出異議,該再審視所謂的違規文。
Tue Apr 17 00:17:38 2007 F小組長 公告 B版主停權三天
Tue Apr 17 00:19:48 2007 PO文指出有異議應到HateBM板討論
而非徑行開放推文,違反先前F小組長的關閉推文公告。
所以呢?在B版主提出異議時;首先要做的是否就是直接與B版主討論違規文內容;
另外再行公告暫延關閉推文時間。待一切異議都釐清後;再行懲處?
還是說如果到時沒到40篇,再去抓幾篇來湊?反正就是關定了?
: : L_SecretGard 1112篇
: : 這幾乎是等同於毫無跟版主討論
: : 此其過一
: : 而小組長在並未跟版主取得共識的情況下
: : "未經群組長同意"啟動了心情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 : 直接界入了黑特的版務
: : 關於上面的所有證據我在Violation版上的5214篇寫的非常詳細(附公告原文)
: : 這裡不再多說 有興趣者可以去看看
: : 而這是很明顯不合規定的
: : 此其過二
: 第一
: 如果先跟版主討論過
: 版主早就把違規文章偷偷D掉
: 這樣會達到L_SecretGard 1027篇的效果嗎?
偷D的就不會有紀錄是咩?@"@...
我真算長了見識...
: 第二
: 空降版主我上面已經有提到了
: 而關閉推文乃是依照L_SecretGard 1027篇
: 何來介入黑特的版務?
所以違規文在F小組長認定後,即確定之?
那麼何需要求版主至HateBM版討論。
所謂懲處是指做錯事情然後處罰對吧?
那在都還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錯了;就被罰;這樣不嘔嗎?
: : 以claus曾發之文有表達過 "如果來不及跟高層反應 事後報備亦可"
: : 是其小組"不成文的規定"
: : (那篇公告我一樣放在Violation版上的5214篇內文裡)
: : 姑且論其為真
: : 從badken版主在L版PO出對Foxtz命令有所疑問與不能接受文 (L_SecretGard 1108篇)後
: : 一直到版主決定不執行充滿問題的命令(黑特 21197篇)之間
: : Foxtz小組長遲遲沒有回應
: : 那麼 badken版主決定"先不執行法令 事後再跟高層反應報備亦可"
: : 一樣可用"不成文的規定"來解釋
: : 為何會是在過不到幾分鐘後就馬上拔除badken版主職位三日??
: 禁推法令已經執行了
: badken版主不理法令
: 把推文再度打開
: 這已經不能用"先不執行法令 事後再跟高層反應報備亦可"
: 可以解釋的
同上;是想罰就可以罰,還是待事情釐清後再罰?
: : 如果論其為假
: : L_SecretGard 1112篇裡 badken版主亦有提到
: : 關於緩衝時間的問題
: : 從公告到執行之間 短短的30分鐘
: : 其間Foxtz小組長對於badken版主的疑問與訴求 遲遲不回應
: : 而是選擇直接在執行時間過後拔去版主頭銜
: : 請問 你有看到其中的"討論與溝通"嗎?
: : 更別提Foxtz所行使的 還是"針對特殊狀況"的心情群組組規第六條第五點
: : 這樣看來 會造成這種"特殊狀況" 請問是版主問題還是小組長問題??
: 其中的討論跟溝通我沒看到
: 就hate21172篇中badken好像完全忘記了
: L_SecretGard 1027篇中所提到的規定
: 理由就寫在裡面
: 違不違規這是應該去討論,而不是po hate引起更大的騷動
: : 容我一句 "小組長 你好大的官威啊"
: : 科科
: : 還有
: : 請不要亂用簽名檔最開頭的那個分隔符號 這樣會造成回文者無法回覆到整篇文的= =
: :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抱歉
: 不常打文章不清楚
: 小組長官威大不大我不知道
: 但是我知道hate版被投書檢舉蠻多次了
: 是鄉民的不自愛
: 還是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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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ekone 來自: 123.193.4.190 (04/21 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