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njunsei (高雄[交]朋友)》之銘言:
: pttlaw.........
: 自己去看一下審判歷史
: 就知道是一整個沒用
: 有那種判決下來要執行結果底下群組長還是小組長不甩根本不執行的
: 整整過了2還是3個月
: pttlaw直接當作沒看見
: 寄信給版主也忽略
: 反正只要有判就好,判完怎麼執行不關他的事情
這是兩碼子事,
既然有人喜歡疊床架屋搞出一堆規定綁手綁腳,
本來就要有事情發生以後不能輕易拿"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來搪塞的覺悟.
BBS本來就是個人治色彩較重的空間,
鄉民不正是看不清這一點,才會還有一點期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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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鄉民也不見得真的就能這樣被管動,
如果真的有什麼方法可以管得動的話, 5566板.....嘖嘖嘖.....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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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