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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morethings (不可測之五度空間)》之銘言: : ※ 引述《goldhusky ( 燃燒小宇宙的哈)》之銘言: : : 慣例在哪裡 : : "以不成文之法規或以往判例輔助成文法規屬正常之制度" : : 這就是慣例嗎 : 在法律上好歹也要有"判例"的存在 : 現在都沒有判例  就說慣例 claus發表的內容為 : 這次莫名停權 + 空降 ... 一般嘛? 本次停職處分適用於本組慣例 以及 : : 按往例需由該停職版主申請復職 : ^^^^ : 本群組的運作似乎都是靠往例和慣例 : 請問這是要凸顯制度的缺失或者是此處人治的特色 以不成文之法規或以往判例輔助成文法規屬正常之制度 這邊講的慣例跟判例claus那裡寫的很清楚是指停職與復職的部份. 這種方式查claus的文章從03年開始就有了. 停職處份印象中有大吵的一次是發生在05年扁板w板主事件Orz......... 因為依站規沒有"停職"這項處份. 而在過程中也由okcool宣示停職後復權時由板主自行申請. TonyDog上訴申請pttlaw解釋小組長是否過度擴權, 而由pleasethink引用更早的判例認定處分並無不當, 認定就規範部份,停職作為對失職板主的一種"警告處分"是可以的. (更早的判例就難翻啦=.=") claus在回復時也只有針對停職,與復權這兩件事提到符合判例, 這個說法基本上是沒太大問題的. 因為真的有往例在. 至於這次板主的作為構不構成板主失職停職的要件, 那就是一直往上申訴跟裁量啊,(簡單來說,到每一層就是審理人說有就是有XD) 不服的部份需由受懲處人(b板主)自行向法務組更上一層的機構申訴. 但基本上以過往的判例來看,大概最多到群組長說了算就定了:p 頂多就是處分有沒有過當這方面,還有討論的空間吧. -- 最近鄉民真是越來越不用功了....(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 編輯: Eventis 來自: 61.64.152.7 (04/22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