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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eengreen42 (綠)》之銘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按摩棒...)》之銘言: : : 喔...請不要發揮您那想太多的習慣,我的問題都很直接且簡單。 : 根據過往並非只有因為連署而進行板主/看板變更的案例, : 且部分看板的開板雖然連署通過亦可以因群組長或站長認 : 定功能重複或相關原因而無法開板,是可以知道除了數人 : 頭外,管理者還是有相當程度的慣例在的。 嗯...我想你誤會了,我是在談罷免...我再問一次好了,請問一下 高階管理者(包括小組長),在審理罷免連署結束後,除了依據數 人頭結果判斷是否該拔版主位之外,高階層管理者還依據什麼判斷 是否該拔版主位? 另一方面,針對事實面。是否存在一個case,該case是罷免連署的 有效贊成人數比有效反對人數多,但經過小組長依據其它理由,仍 舊判決不該拔版主位? 如果沒有,不存在這樣的case,那對 "小組長在判斷是否該拔版主位時,根據的不過就只是人頭數目而已" 這說法是具有支持效力的。也就是說,你如果想要反對我這樣的說法, 一個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舉出反例,秀出事實上的確就存在這種case, 贊成罷免的人數多過反對的,但罷免依舊不成立。或者,你也可以避 開這一點,具體指出小組長除了數人頭之外還依據啥得出最後判斷。 : : 真的是這句話:話都是你在說。 : 全體板友不到10%的人對於f-sex持有偏見或是觀念上的偏 : 頗在數量上相對而言自然是零星的。 : 而你因為這10%的人認定sex板全體對於f-sex的偏見與觀念 : 偏頗,自然是大放闕詞。 : 不是10個人比起你一個人這樣比的。 嗯,所以你若真的想說出真的比較中立的話而不是想偽裝說出 中立的話,也許你該這樣說: 一、對於sex版或f-sex版持有偏見或是觀念上偏頗的人,數量 上是零星的,比方說:對sex,只有妖西等人,對f-sex,只有 便當王老馬等人。 二、而這些零星的人,發言往往都可說是大放闕詞,以偏蓋全。 你這樣說,會比較妥當。當你把零星和大放闕詞擺在一起時,也 許在心理上會產生某種誤解,而我覺得這對於理性的討論來說是 很無謂的--所以我稱耍弄小把戲。 簡單講,還是那句,你用一種"陳述事實"的態度,但其實在字裡 行間把某些你自己的情緒好惡加在裡頭。要完全消除這些也許不 可能,不過我覺得你,至少在這裡,並沒有刻意避免、節制自己。 : : 那樣做? : 閣下對於全體板友屢次進行偏頗性的言論攻擊才被處以永 : 久水桶,基本上板主當時沒有再你一開始無差別亂罵時就 : 把你永久水桶,已經算是相當容忍你的言行了。 先不論我是不是真的有所謂的無差別亂罵,你說他們"容忍"我? 如果有容忍...那我幹啥換那麼多id波文?不過說到容忍,我倒 是覺得f-sex歷任版主對於某些版友十分"容忍",包括你。 你一直在這樣的架構下談論那件事,而我根本就否定這架構: "妖西到那兒討戰,妖西胡亂攻擊別人,妖西以偏蓋全大放闕詞...等" : : 否則人家又以為你說到我說不出口。 : 這並不是一個岔題的討論,在評論閣下是否適任板主時, : 過去是否有做過板主不應有之行為,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參 : 考,也是眾人所關注的。閣下身為某板板主卻到性質相近 : 板以全體性的偏頗言論進行攻擊,是有證據的。 我想你還是沒有catch我的point...我在下頭說清楚一點。 : : 發言就不怎麼嚴謹。 : 錯,閣下于永久水桶前的發文明確指稱"sex板的板友全都是 : oooxx",而閣下正是因此全面性的指控遭到水桶,這是眾所 : 皆知的,閣下更屢次提出"我覺得像sex板的存在根本是無意 : 義的"以及"那種看板有什麼用"的言論,事實上sex板是必須 : 視同整個看板文章以及板友的集合體的。 : 要說閣下沒有進行全體性的攻擊,實在是說不過去的。 好吧,既然提不出證據只能依照記憶...我願意給你這advantage。 如果我真的那樣說,我願意承認那樣說是錯誤的。不過這錯誤 的基礎是以偏蓋全,在邏輯上,是歸納法這方法最容易犯的錯 誤。 而如果這(歸納法)是有問題的,那麼恕我提醒你,包括你在 內的其它人對我的不信任,這不信任心理的合理基礎正好就是 歸納法:因為他過去做過XXX,所以,根據歸納法,未來也可能 做XXX。 所以如果我那樣"大放闕詞"是錯的,那也許你(們)對我的不 信任的基礎的合理性同樣也該是可議的。 : 蹈覆轍。 : : 若您真的是想談過去記錄,那我拜託你用字遣詞盡量中性一些。 : 基本上根據前述事實,全面性且偏頗地對sex板攻擊確實是相當 : 客觀的陳述。 我給一個建議,你不妨區分一下這兩者的差別: 一個是,一句話本身的真假值。這句話是否有合理的基礎使它為真。 (我說:"XXX。" <- "XXX"這句話是否為真?也就是說,是否描述 了事實?) 一個是,這句話造成的結果。 ("XXX"這句話在經過多人解讀後,造成了怎樣的結果?) 我覺得你把這兩個不同的東西看成同一個了。 對於第一,我不認為我的說法是偏頗的甚至是有嚴重錯誤的。呈上, 我給你這advantage,假設我真的有用全稱命題好了,嚴格來說,當 然我覺得那是一個錯誤。不過說這是錯誤,是在一個很嚴格的前提下。 而這會嚴格到,使你們對我的不信任也因此失去合理的理性基礎。 換句話說,如果你們想要因為我那些言論有瑕疵而不信任我,那也許 得採取雙重標準: (1)我言論不嚴謹,以偏蓋全;(2)這不嚴謹的言論促成動亂發生。 所以,許多人不信任我。 而針對你們的不信任心裡,則採取另一個比較寬鬆的標準,因此不信 任我很合理。 ---- 對於第二,我想這沒啥好爭,那是事實。不過這可以拿來作為對我的 不信任的合理基礎嗎? 如果你採取一個工具的角度來看,也許可以。反正這人不管怎樣就是 曾經促成某亂象產生,所以,根據歸納法,還是別讓這人當版主比較 好。 不過想也知道我會對這種角度、這種思維的看法是什麼。我覺得這種 講法只有根據proximal factors進行計算。這種看法會忽略掉脈絡、 忽略比較抽象不具體的因素,更忽略了某些道德標準。比方說,我前 面提過的那種說法,我覺得就被忽略了: 其實妖西在那時間點只是一種恰巧。 若這樣看,妖西對於該事件的"責任"就沒那麼重了,也因此,某些用 來合理化對妖西不信任的說法也因此失去了它的基礎。 再比方說:如果真的有錯好了,怎麼都只將焦點放在妖西身上呢?其 它人呢?會不會在考慮其它人之後,妖西的錯誤看起來就沒那麼大? 而這種想法也會弱化某些對妖西不信任的基礎的合理性。 ---- 總而言之,哩哩雜雜說一堆,我只是想說: 當你們義正言詞地覺得自己不信任妖西是如此地理所當然時,不妨真 的靜下來想一想,自己的理所當然是不是真的理所當然。真的不是偏 見嗎?真的沒有雙重標準嗎?真的,合理、理性嗎?真的不情緒化嗎? ---- 然後,如果你想要 繼續談我不反對,不過我覺得差不多了。畢竟要做 決定的是你(們),我也只能在能力範圍內盡力化解你們對我的不信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35.230
alessia:罷免案會經審核 就像現在在審罷免你的案 理由一定不會過 10/08 20:52
alessia:人頭的話也要理由正當 30人以上 洨組長們還是有存在目地的 10/08 20:55
A1Yoshi:我不是指程序的這個部分... 10/08 21:05
A1Yoshi:我是指罷免申請同意後,罷免投票截止日後,小組長對於贊成 10/08 21:14
※ 編輯: A1Yoshi 來自: 210.85.114.24 (10/08 21:15)
A1Yoshi:多過反對的罷免案的判決,是否僅只是依據人頭數做判斷。 10/08 21:16
escaflone:言語的悖論需靠超脫言語的規則來解釋<-可德爾定理說的 10/08 22:12
alessia:所以說當初也有審人頭理由呀 而且又要超過30以上 10/08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