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S (我常常掛站 XD)》之銘言:
: 已目前的條文來說
: 的確是沒有哪一條可以否決讓新版主上任
是沒有,
但是也沒有條文說不能用"曾被罷免過"當理由再次提出罷免申請,
反正就一切照規距,
鬧太久到最後只會讓一般版眾厭倦而離開。
: 1. 說不定A1Yoshi已經改過自新了 這次可以好好當板主
: 2. 說不定A1Yoshi還是一樣 很容易引戰
: 我想反對的使用者多半是認為2.吧
: 但是站在組務的立場
: 我們實在不能去偏頗1或2.
當然不能偏頗,
所以在組規尚未修改前,
我認同A1Yoshi上任這件事,
因為此舉並未違反遊戲規則,
只是很難看而已。
: PTT的版主制度可以民選 也可以指定
: 當板上亂七八糟的時候 民選新版主的確是比較客觀
: 但是版主想要自己指定也是沒有不行
: 只是這種時候可以民選的話 的確可以穩定許多
: 所以判決是讓A1Yoshi上任
: 這一點是沒有違反組務規定的
: 或許這是漏洞
: 關於這一點組務也正在討論該怎麼改善
我覺得可以先公告新增"緊急處份權",
也就是如同罷免申請一樣,
針對"已提出罷免申請"或是特殊情形的板,
新增版主申請也要先經過小組長審核,
以免私相授受的情形一再發生。
: 並且組務也不能先預設A1Yoshi又會做爛啊
: 被提過罷免的人是否永久不能在當同版版主?
: 這又好像對坐過牢的人永不得超生一樣
當然不反對罷免的人再當版主,
但是建議新增"時限",
比如說罷免成立後,
一年不得再申請同版版主或同群組版主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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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某妖討戰請注意以下事項:
1.他不用推論,可是你要
2.他說什麼話都可以免責,你說什麼話都是無知
3.你講話要證據,他自己不用
4.你若拿出證據,他會說你亂引用、被數字矇騙
5.你若叫他拿證據,他會說你不思考,沒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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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9.6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