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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S (我常常掛站 XD)》之銘言: : 已目前的條文來說 : 的確是沒有哪一條可以否決讓新版主上任 是沒有, 但是也沒有條文說不能用"曾被罷免過"當理由再次提出罷免申請, 反正就一切照規距, 鬧太久到最後只會讓一般版眾厭倦而離開。 : 1. 說不定A1Yoshi已經改過自新了 這次可以好好當板主 : 2. 說不定A1Yoshi還是一樣 很容易引戰 : 我想反對的使用者多半是認為2.吧 : 但是站在組務的立場 : 我們實在不能去偏頗1或2. 當然不能偏頗, 所以在組規尚未修改前, 我認同A1Yoshi上任這件事, 因為此舉並未違反遊戲規則, 只是很難看而已。 : PTT的版主制度可以民選 也可以指定 : 當板上亂七八糟的時候 民選新版主的確是比較客觀 : 但是版主想要自己指定也是沒有不行 : 只是這種時候可以民選的話 的確可以穩定許多 : 所以判決是讓A1Yoshi上任 : 這一點是沒有違反組務規定的 : 或許這是漏洞 : 關於這一點組務也正在討論該怎麼改善 我覺得可以先公告新增"緊急處份權", 也就是如同罷免申請一樣, 針對"已提出罷免申請"或是特殊情形的板, 新增版主申請也要先經過小組長審核, 以免私相授受的情形一再發生。 : 並且組務也不能先預設A1Yoshi又會做爛啊 : 被提過罷免的人是否永久不能在當同版版主? : 這又好像對坐過牢的人永不得超生一樣 當然不反對罷免的人再當版主, 但是建議新增"時限", 比如說罷免成立後, 一年不得再申請同版版主或同群組版主之類。 -- 與某妖討戰請注意以下事項: 1.他不用推論,可是你要 2.他說什麼話都可以免責,你說什麼話都是無知 3.你講話要證據,他自己不用 4.你若拿出證據,他會說你亂引用、被數字矇騙 5.你若叫他拿證據,他會說你不思考,沒學習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6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