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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開始就覺得模糊,應該是先停住所有動作,在第一時間點就提出釋疑吧? : 小組長群的決定照時間點來看,根本不像是這樣,而像是這樣: : 一、小組長群認為法務的回應一點也不模糊,且必須尊重法務判決,所以做出 : A1Yoshi擔任版主的決定。 這個地方 因為小組長本來以為法務部門有作出判決 事實上法務部門 僅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根本沒做出判決 而小組長誤以為這個"不受理的裁定"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事實上該"不受理的裁定"並不具任何強制執行的效力 因為他並不是勝訴判決 所以可以是誤會不受理裁定跟勝訴判決的意義了 : 二、之後,因為有人出來抗議,所以迫於無奈只好從原本的清楚變成不清不楚, : 並因此向法務提出釋疑。(畢竟反對妖西的勢力不小,得罪不起...) 承一在此誤會下 所以小組長才誤以為法務部門要求將妖西加入板主 見4334文 " 宣判結果我們必須要照作 ulva去申訴 而法務判決Ulva新增A1Yoshi是可以的 所以我改變原來的判決 新增A1Yoshi當板主 請問哪有法院判原告勝訴之後 要原告再去申請一次之理? 當然是主動改善 要是沒有改善 原告得聲請強制執行 " 一個不受理的裁定 可以拿來聲請強制執行嗎 當然不行阿 所以可見是小組長誤會 此一裁定的意思了 -- 我時時迷戀著你綠色的制服 我痴痴喜歡著你金框的眼鏡 我深深疼愛著你長長的秀髮 妳那文靜又可人的臉龐,深深打動了我的心 我慢慢尋找著一個永遠不可能實現的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