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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va (寧寧)》之銘言: : 作者 xk (123) 站內 feminine_sex : 標題 請問版主這篇文章內容是不是不太和feminine-sex相關 : 時間 Thu Jul 14 00:33:59 2005 : ─────────────────────────────────────── : 請問版主這篇文章內容是不是不和feminine-sex相關 : §第四條 禁止任何不利板友閱讀之文章 : 13.淪為無意義、無討論方向或必要,與無有利資訊提供之文章 : 另外下面有一句有點衝 : 版主可以提醒他注意討論的口氣 : 不要有沒理由否定人家的字眼出現 : ============================================================================== : 本人認為,以上回文歸類為檢舉文。 :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檢舉解釋為:舉發他人行為的過失或違法的情事。) : xk於板上公然舉發其他版友之違規行為, : 又,所有違反版規行為皆為版主判定。 : 版友向版主檢舉違規情形,本就是版友本身認定該文章有違反版規之情形, : 所以告知/詢問版主,由版主來做最後的判斷。 : 如果硬要辯說此篇為所謂的"詢問",而非檢舉。 : 根本只是在玩文字遊戲, 真對這點我要提出抗議 我同時間po出了兩篇文章,一篇詢問一篇檢舉 如果我真的要玩文字遊戲 我大可兩天都po詢問 我沒有道理文字遊戲只玩一半 第一篇的詢問我是真的不知道看板的尺度在哪才詢問 第二篇的檢舉是我很明確的確定他違反版規才po出 我希望版主不要曲解 : : 後來我提出抗議,如下 : : 作者 xk (123) 站內 feminine_sex : : 標題 Re: [公告] xk 檢舉文/警告一次 : : 時間 Thu Jul 14 09:38:07 2005 : : ─────────────────────────────────────── : : 抗議第一篇並非檢舉文 : : 而是詢問以及建議 : : 請版主向我道歉 : : 但是版主又用下面這理由浸我水桶 : : 違反版規其他˙1。 : : 板上如果有犯版規情事版友可發檢舉文至版主信箱檢舉,請標明所犯版規 : : 若po至版上,比照罰則*2辦理 : :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檢舉解釋為:舉發他人行為的過失或違法的情事。) : : 經查明kx為累犯 : : 累犯警告二次,水桶一天。 : : 可是版主誤判誤砍文章並沒有版規可以檢舉 : : 所以我不覺得版主可以把我提出的抗議歸類於違反版規其他˙1 : 本人認為本人並無誤判以上文章, : kx在板上公然發文舉發他認為版主有過失,並要求道歉。 : 此文就是檢舉文, : 依照版規,"板上如果有犯版規情事版友可發檢舉文至版主信箱檢舉,請標明所犯版規 : 若po至版上,比照罰則*2辦理" : 所以本人並無誤判。 這邊也要抗議 看板沒有任何版規對版主誤判能夠適用 所以我不能"標明所犯版規" 這樣我寄信到版主信箱他大可不受理 所以我才在版上提出我的抗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2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