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篇開始,草莓幽靈寫手給各位即將踏入這個產業的朋友一點小閒聊和意見:
01.忍耐!但是有限度的忍耐!
在經過種種精神打擊、人格污辱,與修稿地獄之後,尚未拿到一毛錢的幽靈
寫手多半會放棄,但我還是會死撐下來,畢竟都走到這裡了。
如果出版社不給你好處(拖稿費、凹你重寫、幫寫另一本要你買一送一),
你也真的別對他們太好,建議一開始合約就要有「不管是否出版,稿費應該
於完稿6-8個月內給付完畢」,千萬不要傻傻簽約,至少該拿的錢是要拿
的。
02.想掛你自己的名字,就用「合約」與出版社確認清楚
很多寫手其實是不想當幽靈寫手的,但通常掛名大咖的老師、名人、顧問
不一定會希望寫手名字曝光(這樣大家就知道不是他們自己寫的),所以還是
會凹你。若你很希望掛上自己筆名,也千萬要在合約中確定清楚。
03.千萬要對自己有信心,不要被「作家」、「寫手」這種名詞給迷惑
我都是用很誇張的想法,建立自己信心,畢竟我垮了,還有父母要照顧(目前
與父母同住),還有夢想要實現呀!怎麼可以被這種不懂得做人的壞蛋們用
言語強暴完,就放棄了?(有過類似經驗的人,一定能瞭解「強暴」一詞,
並不誇張。)
曾認識一位充滿夢想、同樣是小說家志望的朋友,聽到人家說做寫手沒出息,
又被客戶開會當場打臉數次之後,完全放棄了夢想,認為自己不適合寫作,
改考國考去了(真的很可惜呀……書都出兩三本了)。
(拜託,都曾經走到這個業界了,怎麼可能會不適合寫作?那怕只是最嫩
的一點草,一定要死撐下去)
記得我敬愛的某作家曾在PTT某版(真的忘了哪個版、抱歉)說:
寫手和作家都只是一個名詞,不需要彼此暗示對方檔次、或用負面的方式去區
分。
這方面我認為很中肯,因此我也不覺得自己說自己「寫手」就是丟臉,
只是要看出版社屬性包裝自己。有時候,從EMAIL來往口氣就知道這個
CASE很不妙(客戶要求多、但又說不清楚、表達能力極差、愛碎碎唸、
回信不積極、容易暴怒、自以為自己是大明星等),
這時就要禮貌果決地謝謝不聯絡,祝福您 找到好的合作對象。
(續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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