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烏托邦裡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作者:李佳燕
來源: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
那本是一棟用來做社區婦女聯誼的活動中心,因為有成立家庭暴力防治中
心的必要性及急迫性,建築物做了適度的改建。譬如為隔離被害人與加害人
的出入途徑,分別有兩個絕對不會打照面的出入口。進入建築物內以後,放
眼所及,沒有任何隱蔽之死角。
每一樓層依對象、功能與安全性的要求,而有不同的規劃。一樓為接待室
,警察辦公室,社工人員辦公室,加害人偵察室則緊臨警察辦公室,以防突
發事件的發生。二樓為探望室、被害人會談室、心理諮商室、團體治療室、
行政人員辦公室及執行秘書辦公室。三樓除了保存證物及錄音、錄影帶的區
域之外,另有三間設有衛浴設備的休息室,除供工作人員使用外,也可讓受
害人臨時梳洗休息。所有房間都設有警鈴,直通警察辦公室。所有錄音帶及
錄影帶皆有預防洗帶措施,證物儲藏區須有特殊識別密碼才能進入。
家暴中心共有第一線社工人員六至十名,做個案之登錄初步會談與研析,
所以必須熟稔,無論兒童保護、婦女保護或老人保護的處理流程、接案技巧
與轉介需求。第二線社工人員共有十八名,依各社工員之專長領域,分兒童
少年保護組五名,婦女保護組八名,老人保護組五名,並有社工督導四名。
如涉及性侵害部分,影響個案嚴重者,可轉介另外設於醫院內之性侵害防治
中心,否則可請求性侵害防治中心之社工員支援協助。除社工人員之外,並
有醫療教育、司法及警政處置推動小組,每個小組有三至四名工作人員。市
長為當然之主任委員,並設一專責專職之執行秘書。
足夠的人力,雖然是使中心能順利運作的重要因素,但是所有工作人員,
皆有捨我其誰之情懷,過河卒子之衝勁,不願再見到任何人在家庭裡受傷害
,被暴力以對的體認,才是使整個中心活絡運行的主因。夜間及假日之求助
個案,由警察局全力配合接案,並呼叫通知輪值的社工督導,研判個案需要
的緊急協助,如需社工員前往,即由警員陪同值班之社工人員一同前往救援
;如需緊急安置,則護送受害人至二十四小時皆有專人輪值守衛的庇護所。
家暴中心之社工員接案後,會向被害人詳細說明他的權益,依受害人的狀
況,陪同受害人至曾接受過家暴中心訓練招募且審核通過的醫療院所驗傷,
所有費用皆由醫院直接向家暴中心申請,而不收被害人分文;說明保護令的
內容,協助填寫與聲請,所需費用由家暴中心支付。在家暴中心處理告一段
落後,則轉介至設在每一行政區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站,繼續追蹤輔導。這
些工作站,以民間輔導機構為主,由家暴中心支援其人力與經費,但必須定
期向家暴中心回報個案追蹤狀況。所有的個案皆有電腦建檔,且可以電話號
碼或住址統一叫出,可以避免一個案主多處求助,多個檔案,多人處理的資
源浪費;同時以電話號碼或住址建檔,可以更清楚呈現全家人受傷害的個別
及整體狀況。
無論是每組社工員或行政人員內部、組與組之間,所有的督導、社工人員
與行政人員之間、甚至中心與社區工作站之間,皆有定期之討論會議,除針
對運作流程、教育宣導、彼此角色立場之認知與協調之外,很重要的是,針
對「合併性」個案之研討,如家庭暴力合併性侵害,婚姻暴力合併兒童虐待
,老人虐待合併兒童虐待等,皆靠緊密的連繫,得以從「家庭」的觀點,注
意到其中糾葛的互動關係整體處理,而不是個體化的處理這一個人與另一個
人的案子。
最後無論加害者是否有被起訴,都必須到特約醫院接受長期的心理治療,
回家後,並強迫必須回到社區工作站會談及參加團體治療。被害者及目睹兒
童,亦須給予心理治療。必要及適當時,並安排婚姻諮商或家族治療。
這樣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絕對會有許多人來申訴或聲請保護令,無論是
否因此引起「護家人士」的抗議與擔憂,家暴中心不認為家「和」就真的萬
事興,不認為床頭打床尾和是應該被鼓勵的,不認為夫妻之間互相尊重之情
,就是必須容忍偶爾被打。這樣的家暴中心,向許多不願意再挨打站出來訴
請離婚的婦女致敬,因為妳們勇氣可佩。(以上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純屬
虛構,只是一個烏托邦)
--
只有在獨處之後,才會真正謙虛。
因為真正瞭解,剝除了那些表面繁華,
自己原來有多麼不堪挖掘。 ----楊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ks4-37.dialu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