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J君與Y君主要對我的質疑在於:
一,現行法令的規範怎麼可以說是「障礙」,它是幫我們把關維持醫療品質啊!
二,現行法令的規範怎麼可以說是「障礙」,別國也這麼做,我們也沒比他麼更
嚴格,所以怎麼可以說是「障礙」呢?
基本上J君與Y君的陳述我都同意,只是二君與我對「障礙」一詞的認知恐怕有歧
異,因此一直在一些細節上夾纏無法釐清。
怎麼說呢?在經濟學裡,障礙(barrier)或限制(restriction)都是有特定意義的
用語,與進出市場的難度有關。進入障礙(barrier to entry),指的是生產者,
生產要素或資本的擁有者無法自由進入市場進行交換。進入障礙有時是天然的,
有時是人為的,有的是合理的,有的是不合理的,有的對社會有利,有的對社會
有害,進入障礙大的是進入障礙,進入障礙小的也是進入障礙,別人沒做而我們
有做的固然是進入障礙,別人有做的而我們也有做的,也是進入障礙。所以障礙
一詞僅是描述市場特徵的用語,本身並非含有價值判斷,是好是壞要看分析的角
度。
回到二君的質疑,如果我們瞭解障礙一詞指涉的意涵,那麼現行法令,不管是基
於什麼樣的理由被建構出來的,只要它讓外籍醫師無法自由進入這個市場,那麼
它就是進入障礙。這並非我個人的意見與見解,只要您去翻一翻任何一本健康經
濟學的教科書,談到醫師證照制度時,一定提到進入障礙這個概念。二君如果還
是覺得不可說這是障礙,那只能說不同學門之間交流必有用語上的歧異,請各位
能夠包容了。
回顧過去的討論,大概50%的歧異可根源於此,根據以上我的解釋,我想很多質疑
也可以循理得到釐清,所以很多技術性的細節我也不在此多作回答。接下來我要
談的是加入WTO是否會影響到執業資格的認定,其中可能會回覆到部分之前二君提
出的問題。
我國加入WTO後需要遵守各項貿易協定,與各國雙邊或多邊地逐項諮商各項議題。
其中對醫療服務產業有關的是所謂的「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根據市場
開放原則可能需要與各國磋商開放四種類型的服務:
一、跨國提供服務:本國的醫療服務供應者於本國對他國境內之醫療消費者提供
服務。目前可能的項目包括醫療諮詢和醫事檢驗。如果未來遠距醫療與視迅技術
成熟,也可能會有線上門診的服務型態。
二、 國外消費:本國的國民到他國醫接受他國醫療服務供應者的服務。
三、 商業據點呈現:本國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到會員國境內設立醫療機構,提供服
務。如果我們跟中國協商該項服務類型,像長庚這樣的集團就可能可以順利進入
大陸市場。
四、自然人呈現:醫護人員到他國家提供醫療服務。
與執業資格取得比較有關的是第四項,如果第四項開放,就可能牽涉到是否要相互
承認證照的問題。而我國目前僅考慮與他國協商第一項與第二項,第三第四項暫不
開放。但未來的事很難說,要協商什麼並非操之在我,也許十年後就會有這樣的需
求。有人也許會問,開放第四點也沒問題啊,我們的制度本來就「開放」外國人來
台執業啊,只要他們可以通過考試的話。從反面推理,如果真是這樣子的話,我們
政府就不用把第四點列為「暫不考慮協商」的服務類型。如果真要搞的話,誰也不
能保證現今的醫事人員檢覆制度不需要調整(大家想一想米酒的例子就知道了,要
不要改變現制端看談判桌上的能力)。或曰:這是因為政治力介入而不是醫療制度
的問題。但誰說醫療制度不是政治制度的一環呢。醫療制度的現狀本來就是歷史因
素與政治角力等因素所形塑的,政治力與利益團體在裡面的運作或隱或現,它們經
常不會被人看破手腳。J君說了某些二線科引進外籍醫師並沒有看到什麼利益團體
運作,果真如此的話,我反而非常慶幸我們生長在一個醫生都是聖人的天堂國度。
但我們看看以下的例子,會發現之前我所說的利益團體運作與法令障礙並非無的放
矢,空口說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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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2001-11-11 23:3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十一日電)
世界貿易組織 (WTO)精神目標是市場自由開放,然而目前僅近三成WTO 會員國開放
外國資金經營醫療服務業,台灣對醫療市場開放的態度是「能堵就堵」;至於國內
的食品衛生、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材已與國際法規同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進
口藥品能採取零關稅,將減少健保藥價負擔。
繼世界貿易組織(WTO) 部長會議於十日晚間採認中國大陸入會文件後,於台北時
間十一日晚間也順利採認台灣入會文件,兩岸相繼完成最重要的入會程序,可望在
一個月後,正式生效成為WTO會員。
行政院衛生署藥政處譚開元在得知台灣完成入會申請後認為,台灣入會後,具有華
語醫護人員如果在台行醫,除了學歷必須經教育部認可,也必須依照我國醫療規法
定,考取得執照才能執業
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所長黃文鴻指出,即使是已開發國家的政府,在社會安全
和商業利益之間,為維持醫療機構的非營利色彩,對醫療部門商業化與否抱持保留
態度,目前極少數WTO 會員國開放外國的牙醫、醫療、助產士、護士與物理治療師。
譚開元說,衛生署對開放外國人行醫的立場是「能堵就堵」,除非外籍人士志願前
往台灣醫療資源貧瘠地區,才考慮給予英文命題與作答的優惠應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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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則也是中央社的消息,內容大同但有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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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TO 的服務貿易總協定,台灣和大陸的醫療服務業要互相開放,譚開元認為,
現在台灣不承認大陸的學歷,大陸中醫師仍須依照台灣醫療規定取得執照才能在台
行醫,但未來的變化,則視入會後的談判而定。
由於兩岸同文同種,語言又通,譚開元指出,大陸的醫師要在台灣通過醫師考試,
尤其是中文口試,要比其他國家的醫師容易,所以在醫政處的立場及中醫界的意見
,認為台灣在這方面是「能堵就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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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曾經說過什麼嗎?如果開放外籍醫師,利益團體一定會有所反應,如果利益
團體沒有運作,那是因為在衛生行政界就已經被擋下來了。
第二則報導中看到政府與中醫界對於開放中國醫師來台執業的態度,「能堵就堵」。
這個態度已經很明顯了,政府可能會利用一些法律規範或技術問題來增加進入障礙,
中醫界的意見也不會只是意見而已,在這個議題上,他們必然對政府有一些壓力。
正因為WTO的目的是要去除各種進入障礙,而政府會想辦法去增加進入障礙,所以
這變成一個要講謀略的遊戲,誰也不能對未來情勢有明確的掌握。因此政府官員的
一句:「能堵就堵」,對國內醫事人員的保護責任可是「盡人事,聽天命」。
但誠如我之前說,有些團體反對一定也有些團體贊成。現在的情勢並不明朗,等到
真的有急迫性的時候才會看到比較明顯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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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摩西來一字無 只憑心意用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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