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台中醫院泌尿科醫師黃傳德答覆) 問:我幾十年前,不慎染上梅毒,也傳染給
太太,二人雖經治療,卻顯示血清中一直存在低效價的陽性反應。
我有位台商朋友,也不小心「中獎」,經大陸的醫療機構治療,同樣發現血清中一直
存在低效價陽性反應。不知道,梅毒該治療到什麼程度呢?
答:梅毒的治療藥物以盤尼西林為第一線藥物,早期患者以240萬單位,一次肌肉注
射完成,晚期患者則每週一次,連續三週共三次。若對盤尼西林過敏者,則可考慮以四環
素或紅黴素一類藥物使用,早期患者連續服用二星期,晚期患者則需連續服用一個月。
治療效果的評估上來說,治療後的第三及第六個月要進行血清反應的追蹤。早期梅毒
的血清效價若未能在半年內降到治療之前的四分之一以下,則需再檢查腦脊髓液以排除神
經性梅毒的可能性,病人也需要再一次接受治療。
而所謂「治癒」,是指在治療一年後,血清效價能消失或減弱到一定的程度,並維持
穩定,就算治好了。您和友人的血清中一直存在低效價的梅毒陽性反應,應該算是治好了
。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所有治療藥劑均可能發生失效的情況;即使宣布治癒,最好還是
每隔半年至一年再複檢一次,若血清效價忽然增加四倍以上,則表示治療無效或者出現重
新感染的現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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