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gain (我是笨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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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寄不出的信(4)-分手的那天
時間Sat Apr 22 20:52:02 2006
DEAR揚
今天果真下起大雨來了...而我果真也不顧一切的跑來了。
首先,我為我自己的任性與莽撞說聲抱歉,替你添加了太多麻煩。從一開始認識至今,不
知替你找來了多少麻煩的事情,手機沒收‧差點出車禍‧期中考時的任性...,似乎還有
很多事呢!
所以今天的你會跟我說只把我當妹妹,也是很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我還像個愛哭鬼哭了呢!
原本是想讓你不再替我擔心,逼自己不能哭。可我的心,好痛...。
你並不是我的初戀,但對我而言,你卻是我最愛‧傷的最深的。到現在,還懦弱的不肯面
對你已不在的現實。
我真的,很沒用。
所以才會任憑眼淚一滴滴的浸濕了你的衣襟,一點點加深心裡的傷痕。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你的存在對我而言很重要,一直到今天才知道原來癡情也未必是件好事。
你可以深刻的體會吧!
一直到現在,你依然忘不了那些回憶以及刻骨銘心的傷害吧!(為什麼我會有種被利用的感
覺油然而生啊?應該是不會把我拿來當成撫平傷害的受害者吧!?)你過了這麼多的日子都
還無法忘懷,你要我怎麼去在短時間調適好?
有時候會不禁懷疑我一再的延長時間,只是在逃避這一切?
如果真的很愛一個人,時間只會證明愛他的深淺,而不會沖淡那些過往。
這樣的感覺,你可以體會嗎?
這是我們倆現所應該深思的。
真忘不了那個用心愛過的人,就別忘記他了吧!
放在內心深處,也何嘗不是件好事?
BY 企鵝
20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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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紙上,滿是眼淚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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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4.4.83
推 ScottBoras:推這封信的最後兩行話.真的,把曾經用心愛過,卻無緣能夠 04/22 20:54
→ ScottBoras:繼續走下去的對象,塵封在心而不遺忘,確實是種好事... 04/22 20:55
→ reptile:其實,能夠遺忘才是好事... 04/22 21:56
→ reptile:那種塵深在心裡深處,卻又會偶爾喚醒,不是很好受.... 04/22 21:56
→ ScottBoras:其實說穿了就是忘得了的人就努力的將之忘記,忘不了的人 04/22 22:05
→ ScottBoras:就讓它們塵封,雖然偶爾有被喚起的可能,但小弟相信那些 04/22 22:06
→ ScottBoras:要採塵封方式的人,是能夠勇敢的面對那種記憶被喚醒時, 04/22 22:06
→ ScottBoras:並非很好受的情緒反應... 04/22 22:07
推 ninamina:分手的那天真的是會讓人記很久><(嘆) 04/22 22:21
推 pengain:XD可以體會到心被一刀刀的割傷...((嘆)) 04/22 22:22
推 reptile:是嗎?我就完全記不得了(茶) 04/22 22:47
推 pengain:您可是佛道中人啊!可得忘記塵世間的往事啊! 04/23 13:17
→ YangWenli:嗯....或許是傷得太深,所以不願回想起吧.... 04/24 09:22
推 reptile:ㄟ,我比較認同鵝妹的見解 XD 04/24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