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ptile (迷途小書蟲)
看板Niceguyclub
標題Re: [討論] 技巧論
時間Thu Mar 16 01:03:41 2006
講到槍,以我國及其它國家來說,槍枝都是屬於管制品的
顯然表示說,槍,這玩意,即使有道德教育,還是不應該放諸給大眾使用
目前槍枝合法化的國家最著名的就是美國了
因為美國是個年輕的國家,也許是西部拓荒期的需要,人民擁有槍枝是憲法所保護的
而即便是如此,也一直有議員提出修正案,希望能管制槍枝的使用
為什麼要管制槍枝呢?難道道德教育不夠嗎?
我想這個去問馬蓋先,他一定很樂意告訴你 :p
槍枝最可怕的地方就在於,它使得擁有者
突然間擁有了上帝的權力--能夠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而這份權力會導致用槍人心理的一種自大
尤其是再加上扭曲的正義感時,人就很容易出現扭曲的行為
咦,為什麼我一直在扯槍呢?
那是因為,如果把槍替換成技巧,其實它的意義是差不多的
適度的使用槍枝,它是自衛,一種保護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的武器
適度的使用技巧,可以讓自己加分,讓自己的真心更容易被別人發現
可是槍會被濫用,技巧就不會嗎?
技巧的濫用或說是誤用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很多想要男女朋友的人
當被要求要先學會男女相處之道
或是具備足夠的能力再來談交往時
最常出現的辯駁就是
「如果連男女朋友都沒有,何來談學習男女相處之道呢?」
這種想法是很奇怪的
就好像說蓋房子的時候,因為沒有地方住
就要求建商不要打地基一樣
是一種忽略基本的短視
到最後,可能為了達到有男女朋友這個目的
而無所不用其極,終而完全忽視自己的本心
最顯著的例子,就是在「男人本不壞」裡頭,提及的
男主角學會了很多很多的技巧之後,終於可以輕易追求到女孩
可是卻沒有了愛的感覺了
這就是一個為求目的,只重視技巧的後遺症
當然,如果,諸位的目的,只是為了遊戲人間
所以,需要用些技巧來簡化、加速這些歷程
那麼,這也是無可厚非
只是好人們,要記得,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情形之下
真的可以達到我們的本願嗎?
我們的目的到底是為了對方好
還是為了擁有?(說穿了,就是只是為自己好)
也就是說,過度的依賴技巧
會讓我們迷失了自我,甚至掩蓋了自己的真心
對於技巧的誤用,其實還有另一種情況
大家都知道,相愛容易相處難
最經典的形容,就是
「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
最典型的藉口,就是
「他(她)們都是交往之後才變的啊」
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呢?
我覺得部份的原因,就是在於雙方都過度的用技巧包裝自己
毫無疑問的,包裝的目的就是隱惡揚善
(更有甚者,可能根本就是創造不屬於自己的優點出來)
而相處呢,自己的缺點將會浮現出來
此時,交往前後就會形成一種落差
技巧運用的愈好,這個落差將會愈大
如果雙方再缺乏包容心與同理心
(這二者,其實也常建構在彼此是否互相了解上頭)
就很容易導致「相愛容易相處難」的感嘆
蜜月期的結束,可能也替雙方的戀情畫下休止符
而要避免這種「相愛容易相處難」的窘境
最好的方式,就是拉大交往前的時間,時間的拉長
可以使得技巧包裝的威力減弱
可以讓彼此有充裕的時間看到對方的缺點
了解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去包容這個缺點
(不過,可別輕易就做出「我可以改變他(她)」這種決定...
人的個性是很難改的)
說是很容易,但是在這個速成的社會
什麼都不缺,什麼都不嫌多,就是時間太少!
其實憑良心講,如果只願意花上少少的時間
用 try & error 的方式去追尋另一半
不覺得,好像是一種豪賭嗎?
我不覺得這樣花費的心力會比穩紮穩打求發展的方式還來得少
好了,就此打住
花費了這麼多的版面,其實只是要表達
「過度」地重視技巧,會帶來的後遺症
至於怎麼樣可以適度使用技巧?
我想就是要讓技巧成為我們的血肉
讓它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份
而不是只是一個器具(也就是不屬於我們自身的)
比如說,多用讚美,少用批評
如果這項技能,它只是一項技巧的話
那我們就只會在有所圖的時候,才使用這項技能
等到圖到了,自然而然地,這項工具就不會用到了
這時候... 為什麼交往前後不一樣的問題就來了....
如果是成為血肉呢?
那麼就不會有那種
不需要的時候,就不會去用它的情形發生了
因為它已經成為我們的本能了
說到這,讓我想到數日前跟學弟的談話
很多人都說,弄台汽車,比較好把妹
此時學弟說了,他想買一台車
因為,看著心愛的她日曬雨淋,會捨不得
好了,重點來了!
一樣是一部車!
誰知道車主是因為想把妹還是捨不得對方
所以要
破解真心無用,技巧至上的純粹技巧論
只有一條路
就是大家要培養出足夠的觀察力
能夠去除所有的技巧,直接看出追求者的真心
而在那天還沒來臨之前
我們只能僅記自己的真心
不做過度的技巧包裝,也不要讓技巧遮閉自己的雙眼
行走在自己堅信的道路上
等待那個識貨的人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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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72.96
推 ScottBoras:不推reptile兄的補充回文說不過去:) 03/16 01:08
→ ScottBoras:不過話說回來,reptile兄提到的那種辯駁,或是那種辯駁說 03/16 01:08
→ ScottBoras:"與其討論這些,還不如快點交個BF或GF比較快",基本上, 03/16 01:09
→ ScottBoras:這兩種辯駁其實就跟棒球版常見的"那麼行你去當教練" 03/16 01:10
→ ScottBoras:說辭一樣,純粹只是同一種"大絕招"罷了...(喝開水) 03/16 01:10
推 clouddeep:一定要推的 只是樓上來的太快了吧..... 03/16 01:11
推 reptile:也不能說只是種"大絕招"啦,我覺得不少人真是這樣想的.... 03/16 01:14
推 hippochien:這不推不行啊!!! 03/16 03:27
推 YangWenli:推薦 reptile 兄的這篇文章 :) 03/17 23:10
→ yutsuki:非推不可的阿~~ 03/18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