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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篇罷免匿名版版主此罷免案不成立 程序上並沒有符合組務之規定 若非自願退位:須先至LifeNewboard版提出罷免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50人。 1>禁止multi-id連署。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提出申請。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 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補充說明: 第三點所謂的告知文必須在申請LifeNewboard罷免連署的同時 提出告知文,而非罷免連署之後提出,這樣是不受理的 連署完成滿三天才可以至組務提出罷免申請文~ 組務才會開始審核此罷免案是否成立與通過 103篇罷免連署乃屬於罷免申請文 因此判定此罷免案不成立 心情小組長oknana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8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