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大概是自殺吧...
: : 刑法275條加工自殺?
: 第 275 條 (加工自殺罪)
: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
: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這裡的未遂是指有自殺行動出現但沒有死,不至於想想說說也有事。
所以就算起訴了也沒事,原波不用想太多了。檢察官也沒那麼閒。
: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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