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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恕刪 : 可惜這全都不是真的 =_____= 我只有個平凡的家庭而已 : 今日道聽塗說的人 如果有一日也被這般顛倒黑白 不知道會不會想到曾經 : 他們也這樣傷害過人呢? : 關於怎樣才是"人身攻擊" 希望板主能再想一想 : 不是只有罵"笨蛋"之類的才是人身攻擊 相反的那只是最不關痛癢的一種攻擊而已 : 妖西就算通篇不罵人愚蠢無知 他高傲的姿態還是會讓人不爽 : 想要傷害人的人就算不罵髒字 還是能用其他更具殺傷力的辦法來攻擊人 我想部分版友也有說出我的想法了 的確文章中有出現"小莎挺他"的文意 但是像p版主說的 目前這樣的討論是允許的 畢竟討論他版事務的時候很難不涉及到人 原則上只要不要涉及隱私跟人身攻擊 這樣的討論現在我們會盡量不去處理 當然面對這麼多的文章數難免會有所遺漏 如果你覺得不妥的文章 也可以通知任何一位版主來處理 以你所舉的例子來說"一個人煞有介事地說我和誰誰誰搞上了還得菜花" 這樣的文章我會以涉及隱私而刪除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那是真的 不過我想不到比較適合的詞彙 這串討論裡之前就有類似的文章內容出現過了 而且也已經刪除了 至於在匿名的不實言論 我也不知道有多少 如果今天每個人說了一件事 版主就要去判斷他是不是不實言論 並請當事人提出可以用來推論的依據 最後的結果大概版主被質疑濫權或是雙重標準 至於目前已經認為我是雙重標準濫權的人 希望你們能夠請忍耐一下 不要在這時候跳出來抗議一下 如果真的要完全禁止這些可能的不實討論 除非今天匿名版只允許抒發心情 不過這樣的作法會有執行上的困難 之前用的方法已經證明行不通了 並且造成看板的混亂 所以應該不會在貿然改變目前的作法 如果真的有所謂不實的言論 其實知道實情的的人 願意就事論事說明一次 我想大家也不會相信那些莫名的指控的 當然也是會存在的部分人是信者恆信 但是這樣的人不是禁止他們討論就可以讓他們改變看法的 至於人身攻擊的問題 我想之前也有版友提到相關的意見 他是說人身攻擊該不該是公訴罪 再加上你的意見是人身攻擊的定義是不是應該以個人感受為準 關於第一點 其實大部分的PTT看板人身攻擊應該都是公訴的 只是看版主有沒有注意到罷了 沒注意到也可以檢舉 而且也不必要是當事人 那如果變成告訴乃論的話 首先在匿名版就很麻煩 因為版主並不知道檢舉的是不是當事人 除非申請站務查ID 那如果非當事人也能檢舉的話 那麼其實跟公訴罪也差不多了 只要當成版主自己檢舉的就好了 關於第二點如果人身攻擊應該以個人的感受為主 在請當事人自己上訴的話 那麼我想可能匿名版很多反面的意見都會消失掉了 而且也可能造成筆戰雙方的濫訴 當然這是因為我想不出好的配套措施 如果你有好的方法 經過討論以後可行 我們也願意試著執行看看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4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