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真是自以為.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不會到處豎立標語說禁止吸煙
: 這真是一個好笑的討論串
: 講來講去~兩邊都搬出法律來講
: 首先,正名一下:是抽煙的『權利』,不是『權力』(是right,不是power)
: 這只不過是法律上很簡單的一個考量:公共利益 VS 個人權利
: 如此而已。
: 為了為捷運的整齊乾淨(維護公共利益)
: 在符合憲法23條比例原則的條件之下,限制你抽煙吃東西喝飲料的權利(個人自由)。
: 如此而已。
好 這下問題可不簡單了...
首先 公共利益的內容的決定者是誰?是誰決定"這個"算是公共利益"那個"不算?
怎樣才算?
再來是利益的衡量 一樣 標準誰定的?誰決定這叫有害 那個叫有益?
所以我說到頭來還是避免不了我講的:比拳頭大小嘛~
有一天 抽煙人口超過非吸煙人口
投票通過抽煙是人的基本人權 投票通過抽煙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那就有趣了...
到時候 我就會出來反煙 哈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暱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