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bout_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law.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真是自以為.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不會到處豎立標語說禁止吸煙 : 這真是一個好笑的討論串 : 講來講去~兩邊都搬出法律來講 : 首先,正名一下:是抽煙的『權利』,不是『權力』(是right,不是power) : 這只不過是法律上很簡單的一個考量:公共利益 VS 個人權利 : 如此而已。 : 為了為捷運的整齊乾淨(維護公共利益) : 在符合憲法23條比例原則的條件之下,限制你抽煙吃東西喝飲料的權利(個人自由)。 : 如此而已。 好 這下問題可不簡單了... 首先 公共利益的內容的決定者是誰?是誰決定"這個"算是公共利益"那個"不算? 怎樣才算? 再來是利益的衡量 一樣 標準誰定的?誰決定這叫有害 那個叫有益? 所以我說到頭來還是避免不了我講的:比拳頭大小嘛~ 有一天 抽煙人口超過非吸煙人口 投票通過抽煙是人的基本人權 投票通過抽煙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那就有趣了... 到時候 我就會出來反煙 哈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暱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