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nicism.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law.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這真是一個好笑的討論串
: : 講來講去~兩邊都搬出法律來講
: : 首先,正名一下:是抽煙的『權利』,不是『權力』(是right,不是power)
: : 這只不過是法律上很簡單的一個考量:公共利益 VS 個人權利
: : 如此而已。
: : 為了為捷運的整齊乾淨(維護公共利益)
: : 在符合憲法23條比例原則的條件之下,限制你抽煙吃東西喝飲料的權利(個人自由)。
: : 如此而已。
: 好 這下問題可不簡單了...
: 首先 公共利益的內容的決定者是誰?是誰決定"這個"算是公共利益"那個"不算?
: 怎樣才算?
這明顯的是混亂論者..相對於秩序論者
chaos vs order 請見AD&D 陣營表
無論是誰來決定想必你都有話說
但是基本上我相信大眾的想法是反煙的多
所以...目前你就當作決定者是大眾好了
雖然我相信你可以舉出一百個例子大眾的決定未必最符合公眾利益
ex nash equilibrium
或
根本是少數利益團體 ex 政客來決定
但是目前...就當作有公投也明顯反菸多好了...
: 再來是利益的衡量 一樣 標準誰定的?誰決定這叫有害 那個叫有益?
嗯...
經濟的效用加總理論
社會福利函數的假設和理論可以藉在這邊應用一下
: 所以我說到頭來還是避免不了我講的:比拳頭大小嘛~
: 有一天 抽煙人口超過非吸煙人口
: 投票通過抽煙是人的基本人權 投票通過抽煙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 那就有趣了...
: 到時候 我就會出來反煙 哈哈哈~~~
哈哈哈
這個恐怕發生的機率極小..
所以目前..
抽煙的還是躲在家裡乖乖抽不要影響別人的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暱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