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哪幾篇咧?都沒看到
好像是40篇吧,pppppp那幾篇就夠多了,
到底是哪幾篇我也不清楚,我又不是版主哪管這麼仔細,
但是站方跟版主一定要數仔細的
: : 現在違規了,人家按照規矩處理,卻還被版主帶頭抗議、無視組長判決,
: : 那之前開推文前討論的方案都當放屁呀?
: : 這版主(badken)贏得了鄉民的心,但是看在知情的人眼中,根本就是譁眾取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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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