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過。
若對板主解釋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會,再使用本申訴管道。
請申訴者於申訴文內提出明確的溝通證據,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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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人ID:cannedfood
二、被檢舉看板/被檢舉人ID: ztcpip
三、檢舉事由: 莫名奇妙劣文
詢問理由時此人無法給予經過思考的回應
憑個人喜好劣文, 完全不遵守板規
四、檢附證據:
作者 ztcpip (實業坊)
標題 Re: 劣文退回(不當用辭)Re: 有人去連署板 準備廢掉z了
時間 Thu Nov 29 15:32: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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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對板主有意見請來信溝通,溝通不滿意請到組務上訴
在板上質疑或檢舉除版主外請勿回覆,
對板主有意見或質疑之文,需以真實id發表,
違者一律直接刪除,連續多篇則以亂板處理
避免不負責任之言論干擾板面並造成管板困擾。
同樣的質疑只留第一篇,其餘一律刪除,連續多篇也以亂板處理
※ 引述《cannedfood (_ _)》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好像是第一條
: : 版皇條例...
: 又見面了Z
: 哪裡用詞不當?
作者 ztcpip (實業坊)
標題 Re: 劣文退回(不當用辭)Re: 有人去連署板 準備廢掉z了
時間 Thu Nov 29 15:35:1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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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討論串流於漫罵筆戰者,公告後刪除。執意po文者劣文退回。
※ 引述《cannedfood (_ _)》之銘言:
: ※ 引述《ztcpip (實業坊)》之銘言:
: : 15. 對板主有意見請來信溝通,溝通不滿意請到組務上訴
: : 在板上質疑或檢舉除版主外請勿回覆,
: : 對板主有意見或質疑之文,需以真實id發表,
: : 違者一律直接刪除,連續多篇則以亂板處理
: : 避免不負責任之言論干擾板面並造成管板困擾。
: : 同樣的質疑只留第一篇,其餘一律刪除,連續多篇也以亂板處理
: 哪裡說可以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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