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棒球版也是罷免文置底...
還以為是版主間起內鬨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有喔 只是沒說要置底而已 不過大部分都會置底
: 你...要不要看仔細點阿
: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該看板及小組組務版上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
: 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 4>版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 至板面告知 不得刪除
: 只有這兩條規範而已
: 你說的是很久以前的組規
: 而那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刪除了
: 我剛說的沒這規定 指的就是 組規沒規定要置底
: 你的資料可能要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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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