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瑪蘭族 列原住民第11族
記者曹銘宗/台北報導
2002/11/01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昨天在委員會議中,通過將噶瑪蘭族列為原住民族
第十一族案,近日內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實施,十多年來爭取復名的
噶瑪蘭族終於完成願望,成為第一個被政府承認的平埔族。
不過,由十多個不同平埔族團體組成的平埔族群聯盟昨天指出,政府對平
埔族群不應該有差別待遇,也要儘快承認其他的平埔族。
百年來,從宜蘭被漢人壓迫而移居花東地區的噶瑪蘭族,保存了語言和文
化,但因與阿美族比鄰而居,被誤認為阿美族,他們當年登記為平地原住
民,但也有很多人沒有登記。最近,噶瑪蘭族復名推動小組完成初步的噶
瑪蘭族復名意願名冊,共有一千七百多人希望當噶瑪蘭族,但原民會只承
認其中本來就具有原住民身分的約一千人。
對此,平埔族群聯盟祕書長陳金萬(凱達格蘭族)表示,政府去年承認的
邵族,本來被誤認為鄒族,今年將承認的噶瑪蘭族,本來被誤認為阿美族
,兩年來,看似增加了兩個原住民族群數目,「其實沒有增加半個原住民
!」陳金萬說,政府認定平埔族群的方式,都是找學者來認定族群的血緣
、母語、文化,完全忽視族群自我認定的世界潮流,這樣再拖下去,「平
埔族群微弱的生機將斷送在我們這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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