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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原民] 風倒櫸木事件發回高院重審
時間: Thu Dec 17 22:33: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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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lucienlu (文真)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原民] 風倒櫸木事件發回高院重審
時間: Thu Dec 17 22:32:45 2009
撿拾風倒木 判決:須尊原民傳統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12.17 03:11 am
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三位青年,颱風後搬運倒地櫸木回部落被捕,一、二審遭依森林法判
決有罪;最高法院最近作出重要判決,提示必須尊重原住民在領域土地內的傳統習俗行為
,將全案發回高院重審。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促使原住民與人權團體組成行動聯盟,他們認為有罪判決顯示
行政機關漠視法律,不尊重原住民,如今事情出現轉機;這也是檢察機關不起訴司馬庫斯
部落收清潔費案後,又一件對原住民習俗表示尊重的司法案例。
九十四年九、十月間,尖石鄉玉峰村的原住民曾榮義、何國正、余榮明,於颱風後協助搶
修道路,將倒地的一株櫸木移到路旁;後來林務局將樹身鋸下載離,留下埋在土石中的樹
根及部分枝幹,三人依部落會議決定,將樹根等搬回部落。
檢察官認為,曾榮義等三人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竊取國有林木,依違反森林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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