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欄先前兩篇文章已藉引述2014年11月《董事會評論》的華人家族企業現況報
告,強調家族企業業主的退場規劃已迫在眉睫。兩岸三地中,台灣家族企業的平均年
齡為33歲,且平均控制企業者的年齡高達60歲,是香港、中國、台灣三地中,掌權人
平均年齡最高者。
雖然家族治理議題在台灣漸漸受到重視,但對於年紀較長的企業掌權人而言,移
轉人脈、訓練接班人、分配權責等規劃似已緩不濟急。
尤其當家族子嗣無意承接家族企業,或者家族企業在規模上一直無法有所突破時
,適時地以出售企業的方式退場,亦不失為一個光榮的選項。
出售家族企業的對象,通常是同一產業的上、下游廠商,亦不排除同業競爭之對
手。
另外,私募股權基金亦為近年來十分時興的交易對象。透過不同設計,如出售部
分或全部股票、資產,融資併購或管理層收購等,業主可依企業的需求、自身的職涯
考量,與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專家討論,從法律、稅務與財務的全方位角度避免風險
與全身而退。
企業退場時所涉及的法律風險,除了合約簽署前需要經過律師審閱,以免有不對
等的條件之外,更因不同退場設計而異,公司法、公平交易法、勞動基準法、稅法等
規範往往令業主一個頭兩個大,此時如果能與有經驗的律師和會計師配合,將能更有
效率地找出適合的退場方案。
此外,華人重情,在合約談判初期可能太過客氣,未能真實地反映所要得到的利
益,直到看到合約草稿時又覺得對方「吃人夠夠」、「整碗端走」,冗長的英文合約
更是望之卻步。
其實,國外企業在接觸台灣這些成功企業之前,已經做足功課,無論在財務或法
律面已有一定的認識,前來參加談判的很有可能是財務或法務專家。
因此,家族企業如欲以較好的條件出售企業退場,不妨考慮借重商務律師的幫助
,既能在合約談判初期就達成日後合約的共識基礎以節省雙方進一步磋商的時間,亦
能避免曠日費時而致談判破裂。
透過律師撰擬與審閱合約作為把關,家族企業也能安心、放心地進行交易,為退
場畫下完滿的句點。
(作者是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營運長)
來源:
2015-02-06 經濟日報 葉光章
http://udn.com/news/story/7244/69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