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知識及核心能力:
一、了解審計環境與專業。
二、了解審計查核程序。
三、了解交易循環查核。
四、了解政府審計。
五、了解其他審計服務。
命題大綱:
一、審計環境與專業
(一)審計之基本概念
(二)職業道德與法律責任
(三)查核報告
二、審計程序
(一)查核證據與工作底稿
(二)查核規劃
(三)重大性與查核風險
(四)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辨認、評估與因應
(五)內部控制
(六)舞弊風險之考量
(七)分析性程序
(八)審計抽樣
(九)完成審計工作
三、交易循環查核
(一)銷貨及收現循環之查核
(二)採購、薪工及支出循環之查核
(三)生產與存貨循環之查核
(四)融資與投資循環之查核
四、政府審計及其他審計議題
(一)政府審計
(二)公司治理與內部稽核
(三)作業審計
(四)電腦審計
(五)確信與其他服務
(六)特殊目的之查核報告
備註:
一、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
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二、自民國101年起,試題如涉及財務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
製及表達之架構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報導解釋(IFRIC)
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
三、審計準則公報:考試當年1月1日以後發布者,當年不考。
四、配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後實施IFRS 9「金融工具」,IFRS 9不列入考試
試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