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d (來是空言去無蹤)》之銘言:
: ※ 引述《kicy (從心出發)》之銘言:
: : Question:
: : 節稅的方法之一:投資於股票後,可以藉由不參加除權除息,
: : 在配息前先行賣出,配完息後再買回的策略,
: : 運用證券交易所得免稅的優勢。
: : 我的疑問是,這當中何以有套利空間呢?
: : 能否舉例說明一下,
: : 請有識之士不吝賜教,多謝!
這是因為實施兩稅合一後,投資股票之盈餘分配
不再列入利息所得27萬元免稅計算,而直接列入綜合所得
當所分配盈餘本身之稅率高於受分配人原所得加所分配盈餘(稅前)
合計之個人邊際稅率時,此時公司繳給政府之稅率超過個人邊際稅率之部分
視為個人所多繳納之稅,可抵應付所得稅,多退少補
即此時個人應參加除權、息(不考慮是否可能股價下跌或上漲的因素)
但若個人原所得加所分配之盈餘之邊際稅率高於公司盈餘適用的稅率時,
此時個人若參與除權、息,因此分配盈餘列入個人綜所稅裡,申報綜所稅時
,則此部分收入須補繳個人邊際稅率與所分配盈餘稅率差額部分。
總而言之,因兩稅合一後,公司所繳納所得稅可視為暫繳,等公司盈餘分配予ꤊ個人股東後,再視股東個人所得狀況(適用稅率之高低),看是應補繳稅或
可退稅。(事實上,大部分傳統產業所繳所得稅稅率約在20%上下,而大部分
電子產業所繳所得稅稅率往往不到10%,甚至不少在0%附近,此乃因政府給予投資優惠
之因素)
: 股票在除權除息後 價格會有幅度的下跌
: 這是分配盈餘的關係
在不考慮除權、息後個股之漲跌的情況下
除權後之總市值(除權後股價*除權後總股數)
與除權前之總市值(除權前股價*除權前總股數)是不變的
而除息是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類似資本之退回
所以除息後總市值會少於除息前之總市值(差額即是現金股利之部分)
所以就個人言,除息後所持有股票之市值加上現金股利後與
除息前總市值是相同的(不考慮除息後個股漲跌之因素)
: 之後會慢慢回升填補與之前價格間的空缺
: 不過有些公司可能無法填補 因為營運不加等種種問題
: 利用除權除息前後賣買
: 就是高價把股票售出
: 在低價時再買回來
: 除權除息前會高的原因 是因為加了額外的利息在內
: 除權除息後會低的原因 是因為發放了利息....
: 但這問題跟節稅並沒有關係
: 因為買賣股票已課了證交稅 綜所稅並不會再課一回
: 買賣股票可以節稅 是因為它的證交稅稅率比綜所稅的來的低
之所已有節稅的問題是在於個人邊際稅率與公司適用稅率不同的原因
而理論上個人持有之股票價值在除權、息前之市價與在除權、息後是相同的
但參與除權息後,所分配之盈餘所應補繳納之綜所稅,每個人的狀況是不一樣的
若公司所繳納之稅率是20%,
則個人邊際稅率小於20%時,理論上適合參與除權、息
當個人邊際稅率高於20%時,理論上不應參與除權、息,理論上除權、
息前先賣,除權、息後再買回。
但請注意,這是理論,因為往往除權息後的漲跌所帶來之損失往往超過
稅賦上所能帶來之利得,股票漲跌所帶來之利得往往超過稅賦上所帶來之不利
只要拿幾隻股票實例算看看,即可瞭解。
(每個人狀況不同,每支股票公司盈餘繳納稅率亦不同,所以有無除權前
賣壓(棄權)實在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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