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七月一日購入四部機器,使用年限為五年,定價為一萬三千元
七月一日支付安裝費六百元,合計一萬三千六百元
12月28號出售一部機器$2000
12月31號機器(借方餘額)一萬一千六百元
每部機器殘值為四百元,按直線法提折舊。
(1) 試作該年年終機器之折舊分錄
累積折舊 ─ $1200
累積折舊(機器) ─ $1200
(2) 因為未將出售機器之利益和損失列帳,試作改正分錄
累積折舊 ─ $300
出售機器損失 ─ $1100
機器 ─ $1400
這題我看不懂耶,能否有誰能解釋給我看一下呢?謝謝
(3) 試作第二年期末機器折舊之分錄
折舊費用 ─ $1800
累積折舊(機器) ─ $1800
這個不是要把第一年的期末所剩的成本減掉剩下三台機器的殘值
再除以剩下的使用年限四年嗎?
可是我算出來的是$2600耶
我是會計的初學者,請多多見諒都問一些可能你們覺得很簡單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63.13.15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