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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3 14:37 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小陳(化名)在2000年時加入金牌健身中心,除了3萬元的入會費之外, 每個月還要付988元,但日前接到該健身中心改名為「加州健康俱樂部-大安店」 的通知,並說會員如要終止合約將不退費,若要轉移成新會員,則不得使用加州 其他分店。消基會痛者業者的做法是把金牌會員視為次等會員,且應退費。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今年1月8日加州健康俱樂部正式接手經營不善的金牌 健身中心,並改名為「加州健康俱樂部-大安店」,但短短不到1個月的時間,該 會已經接獲10多位消費者的申訴,足見問題的嚴重性。 小陳今日透過電話連線指出,他在2000年加入金牌健身中心,當時業者表示只要 繳清3萬元,就能以每月988元就可享有每月988元月費且終身會員的優惠,但是 現在要轉換為加州會員,需以每月1888元為計算標準,中間差價900元則以先前所 繳納的3萬元抵扣。 小陳說,他向加州詢問相關權益問題時,得到的回答是如要終止合約,將不會退 任何費用,而如要移轉移成加州會員,則只能使用大安店的設備,不得使用其他 分店,但其他分店的會員因可以使用大安店,常造成健身俱樂部的人潮過多,相 當不合理。 程仁宏指出,依消保法第11條規定,應做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也就是說,消費 者入會時繳交的3萬元應該是為保證金,業者應該要退費。 另針對加州接手金牌健身中心後,該公司片面對外表示消費者可以移轉成加州的 單點新會員,卻不能使用加州其他分店,消基會也認為非常不合理。程仁宏強調 ,業者的做法是將金牌會員視為次等會員。 他強調,消保法第12條明文規定:「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 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因此,業者在做更動前,應有緩衝期,且取得會員同意 ,不能片面地取消、沒收或設限的讓消費者屈服。 消基會呼籲,若消費者持續加入會員,大安店會員也應可以使用加州系統的所有 健身中心。 http://www.ettoday.com/2007/01/23/91-204494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3.4
GODMODE:消基會胡搞什麼,大安店的會員可以使用其他分店,那我終身 01/23 16:17
GODMODE:不限店的會籍是繳心酸的嗎?.... 01/23 16:18
tonyfire:如果真的搞出來,大家都可以去吵啊!@ 01/23 16:19
GODMODE:那要揪團了,揪「大鬧加州」團!!!! 01/23 16:20
yahuichang:我覺得消基會重點是那三萬元吧... 01/23 16:23
yahuichang:為何吵限不限店?? 01/23 16:23
GODMODE:消基會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胡亂幫消費者出頭 01/23 16:25
yahuichang:爭取權利也要抓重點..要不限店,對其他加州會員不公平 01/23 16:25
GODMODE:要請對這有研究的朋友來討論,加州對原金牌的會員需要盡到 01/23 16:29
GODMODE:什麼樣的責任,原金牌和加州資方應該出面協調吧 01/23 16:30
ivywu:G大要寫信給消基會嗎?叫他們別胡搞瞎搞... 01/23 16:35
GODMODE:我決定寫到陰森電視台的論壇 01/23 16:37
tonyfire:不過說真的,這個會籍不是普通的貴 01/23 16:40
> -------------------------------------------------------------------------- < 作者: shockresist (shockresist) 看板: Aerobics 標題: Re: [新聞] 加州接收金牌 會員痛批消費權益縮水 時間: Tue Jan 23 22:03:04 2007 其實 就我所認識一些當初會選擇金牌的會員 大多是因為地緣關係(住在附近,公司在附近) 或是比較喜歡金牌的調性所以加入的 很多人簽約時加州和金牌是同時存在的 兩家店的調性和地點是有點差距的 在簽約時大家已經作過一次選擇了 如果當初會喜歡加州多於金牌的人大概也不會去簽只有一個點可用又不太熱鬧的金牌 少數已經辦理移轉的會員 單點或全點對他們沒有太大差別 反正他們只會去用大安那個點 所以很多人是只續單點的約 所以去申訴的人的主要訴求本來就是放在不想移轉,但終止卻不能退費上 (因為金牌單方面訂出不合理的標準攤平) 而申訴的對象當然是劍湖山世界 當然可能也有很多人希望可以使用多點 畢竟以他們當初的簽約時業務開給他們的願景 他們是認定未來可以使用其他點的 不過我也很能夠體會godmode所提的公平問題 但我心裡也沒有什麼好答案 只是在這個事件中 每個人(媒體,消基會,金牌會員,加州會員)的著眼點不同 所以會有不同的看法 我自己從這件事得到的最大感想是 消費者在健身房合約中實在是太弱勢了 健身風氣已經興盛了那麼久 糾紛也發生了那麼多件 但健身房仍然是充滿著不利於消費者合約的地方 比較該檢討的是: 這個產業的主管機關不夠強而有力 少數業者不照規矩來 消費者簽約時不夠小心,太相信口頭承諾及未能有效蒐證舉證 ※ 引述《GODMODE (Asfaloth)》之銘言: : 以下是我剛剛去統領和業務聊天得知的結果: : 1. 金牌和加州很早之前就開始談合併,也可以說是被加州併購 : 遲遲未成案的原因,就是金牌像個大黑洞,債務纏身,所以 : 加州方面是一直在評估。 : 2. 也因加州不希望承攬金牌會員的損失,加上金牌亟欲脫手, : 故雙方達成協議,加州不負責金牌既有會員原本應有之權益 : 。 : 所以,今天發生這樣的事,不完全是加州的錯,金牌更要負起 : 最大的責任,就像力霸案一樣,王又曾淘空了力霸,就落跑, : 所有責任要收爛攤子的人去承擔是不對的,再者,現在是加州 : 併購金牌,金牌算是沒有了,加州不限點會籍的會員去使用, : 是天經地義,至於原金牌會員,你們應該向劍湖山集團求償, : 否則,就妳原有的權益,本來就只能在原有的健身房使用,要 : 和加州白金卡以上會籍的會員爭相同的權益,我想這樣是不公 : 平的,現在這樣的環境,大吃小實在太平常了,消基會更應該 : 就原本金牌會員的權益去探討,我只能說,加州樹大招風,雖 : 然我一天到晚都想投訴他,但這件事,我想消基會的方向是錯 : 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