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kyboy:不知有沒有可以帶學生 但不用教學的職位... 12/21 15:29
※ 引述《thomson (完成度 2/5)》之銘言:
: 下面是我的理解
: 第一項第五款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如為男性申請人,須已完成兵役服務或
: 免服兵役,其獲得博士學位後之服役期間,不計入資格年限。"
: ==> 這裡"只有"強調 特約博士後研究學者 需要役畢 (1)
: 此外,根據條文:
: (四)助理研究學者,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現任或曾任國外大學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之助理研究員,最近三年內
: 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
: 2.獲得博士學位後,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最
: 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
: ==> 只要你在畢業前 有出國當助理研究員 就可以申請了 (2)
: 總和起來 此兩項規範(1)+(2)沒有限制 "一邊當兵一邊申請助理研究學者"
: 這應該是某種程度上 國科會想要鼓勵博士生多多出國吧
: 剩下的重點是
: "經本會認可得申請補助延攬人才及專題研究計畫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是什麼?
剛剛自己打了電話到國科會去確認過
有幾點跟我自己的認知,以及Thomson的認知有一點點出入
分享給各位有興趣的版友參考
首先是關於役畢的部份
國科會這邊是認定,只要是完成國防役或替代役三個月的新兵訓之後
拿到士官適任證明,就算是轉成後備軍人的身份
也就算是役畢(這部份可以問一下負責兵役的單位)
也就是說,
如果我現在是在國防役的第三年,
我就也可以有資格可以申請"研究學者"或是"特約博士後"
這在某種程度上與T大所說得一邊當兵一般申請的說法符合
再來關於研究學者的資格
辦法中的第一點,指的是國外研究機構的助理教授,或是助理PI等等
(承辦人員強調非學生,要取得博士學位之後的才算)
第二點,白話的說則是指具三年博後經驗
但是承辦人員一再強調,這主要是以國外研究人員回台
或是台灣"特約博士後"轉任研究學者的一個辦法與規定
最後,認可的財團法人單位
則是指,例如:
財團法人生物技術中心、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等等的研究單位
所以,總的來說,
目前如果要走國科會的這條路
就會變成
博士->博士後->特約博後->助理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研究學者
路是越來越長了
不過就是如我之前所說得
我想這主要還是讓有興趣從事研究,但是不想教學的人來申請的吧..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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