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lets (fruitle)》之銘言:
: 所以法律系唸久了 思考也會彊化…
這是很恐怖的事情不是嗎?
每次一有問題,
彷彿可以看到老師的腦袋像機械似的開始運轉,
一個齒輪轉過一個齒輪,
然後就下課?!
: 你要試著抓住key point
: 這和我們以前農藝考試不一樣
: 找出大網及爭點 再作答…(好像講的蠻容易的)
其實這我知道,
你說的我也大部分都寫到了,
老師說他出這張考卷的用意只是想讓大家看四個小時的書,
如果是這樣,
不如出些基本問題考觀念不就結了,
最起碼拿書抄完四個小時之後,
多會了一些基本觀念,
其實我們囫圇吞棗地上完一個月的民總之後,
有些人的觀念都有問題,
他用這種方法逼大家念民總,
有點本末倒置!
其實我蠻喜歡這個老師的,
他對學生很好,
也蠻帥的 :P
可我覺得他實在不太會教書,
以前每次上完民總,
腦袋都更加混沌!
不過也不能怪他啦!
他唸完東吳法碩乙就去英國念博士,
所以他鑽研民總的時間大概比你還少吧!
也真難為他了!
: 聽你這樣抱怨
: 我又回想起大二時的我
: 大二上的我 這一題我的想法會和你一樣…
: 現在的我…我想這一題能寫的粉多 寫一個小時沒問題吧
其實不是能不能寫的問題,
反正可以看課本,
拿著課本硬抄也抄的出來,
只是當時時分不爽,
覺得他亂整學生,
所以就不想寫了!
: : 抱怨完了,
: : 明天早上還有刑法分則,
: : 要去唸書了!
: : 希望明天法官大人出的題目,
: : 至少能合邏輯一點吧!
這就不是我要說了,
一本半的刑法分則,
根本沒人念的完,
所以我們採取大猜題的策略,
大家研究完璩美鳳的案子,
再把老師專長的電腦犯罪給討論一下,
就心滿意足的回家睡覺了!
沒想到打開考卷,
老師居然考再傳統也不過的殺人與偷竊,
這根本沒人特別準備,
只有一個小時跟一本六法,
大家還是奮力的寫,
他把殺人跟未遂、共犯一起考,
一個小時下來,
只覺意猶未盡,
考試不就該是這樣嗎?
應該要考學生腦袋裡到底記住了多少,
而該記住的不就是這些基本卻重要的觀念嗎?
這才能知道學生學習吸收的程度呀!
而不是以考倒學生為首要目標吧?!
我喜歡這樣的考試,
還是小王適合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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