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後回到台南,高不成低不就,當然最主要原因是我這中文系的社會新鮮人,
既無顯赫經歷,也無一技之長,最後在補習班落腳當起「國四班」導師,每天和小毛
頭在一起,倒也其樂融融;只是漸漸發現班主任脾氣很暴躁,可以在他怒罵學生「豬
頭豬腦豬嘴箍」(台語)的聲中,前三排長桌一跩而倒,初發生時,真是愕然。
終於有天一個小男生忍不住寫日記問道:「這樣口出惡言,行為不當的老師到底能教
給我們什麼」?天啊!這該如何回答?靈機一動我寫道:「當我們看到別人的錯誤,
給我們最大的啟示,就是我將來一定不要變成有這種缺點的人。」學生點頭稱是,拍
手叫好。而我從這段經驗裏,發展出我的人生哲學:「任何負面的事情,一定有正面
的意義」,它也的確砥礪我在挫折中,找到日後甘美的泉源。
後來我轉往出版社擔任編輯,第一天因沒看出錯字,被大學學妹將一疊稿子重重的摔
在面前,大吼道:「你在看什麼稿子?」空氣中飄過來的狐疑眼波,令我窘得無地自
容。雖然主管向我解釋她可能身體不舒服,但我暗自發誓,當我成為工作崗位上的熟
手時,也不要如此無情的傷害一個新人。
十幾年過去了,我常感謝因為這兩段經歷,讓我更懂得觀照自己,體會別人,遇有波
折困頓時,能朝光明的所在眺望;畢竟,任何負面的事情都會有正面的啟示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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