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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帽的藝界人生 http://nicwu73.pixnet.net/blog/post/29187408/1#comment-30157921 華仔加油之不需要說抱歉 過去的一個星期,幾乎是我記者生涯以來最精彩的一周,華仔的戀情、結婚新聞每日一爆 ,接著又爆出楊千樺、黎明、關淑怡 ... 天天有高潮。但很明顯的,不管誰結婚,都很 難比華仔的任何新進度來得為人矚目,因為他是劉德華。 一星期前,當他牽著朱麗倩的手出現在機場,高調地宣示戀情之後,獲得滿滿的祝福,粉 絲、非粉絲、媒體記者 ... 都樂見他的戀情有了美好的結局。但短短幾天內,已婚的身 分被揭發,態勢開始有了變化:有些「華仔天地」的會員怪他,不是說會先告訴「家人」 的,為什麼華仔食言?有些媒體開始在他身上加諸「說謊」罪名,港媒甚至形容他是「大 話天王」。 然而,這幾天,他還是得照常工作:出席晚會演唱、拍MV ... 每天還是有很多見到記者 的機會,直到今天傍晚,他回到香港,在機場被圍堵做訪問,我從傳回來的照片、以及不 久後電視播出他受訪的畫面,看到她的疲憊、落寞,心中很是不忍。 華仔說,身為一個公眾人物,他為自己的行為向大家道歉,因為他沒有守住當初的承諾, 因為他隱瞞了結婚的身分。然後大家開始追問,他有沒有小孩?被拍到的小孩是誰的?身 為一個記者,我也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也認為大眾有知的權利,這個疑問,可以被 問被釐清。 但是,記者不是法官,沒有權利對他做審判,更何況我不解他「錯」在哪裡?我常覺得受 不了或矛盾的是,很多時候,我們都用過於嚴苛的標準在檢視公眾人物,比方說狗仔隊很 喜歡拍藝人超車闖紅燈違規,我很想問:當藝人違規闖紅燈的時候,跟在後頭的狗仔隊, 是不是也要如法炮製,才趕得上前面的藝人?比方說媒體會寫誰誰誰在不應該的場合抽菸 亂丟菸蒂甚至吸毒,難道這個行業中的你我都是不曾犯過類似差錯的聖人? 華仔是曾經在今年二月的訪談節目中說「我可以代表劉德華告訴大家,他還沒有結婚 ... 」於是這兩句話就成了近日媒體拿來狠撮他的小辮子;他曾經跟「華仔天地」的成 員說,結婚生子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沒想到卻先被報紙踢爆,於是有人認為自己被騙了。 我想問大家,即便他食言了,他就不是你我心目中的那個劉德華了嗎?就算這是他犯的錯 誤好了,過去28年他在表演生涯中帶給我們的歡樂與憧憬,就能這樣一筆勾銷嗎?我從來 不隱瞞在我記者的身分之外,我超級愛劉德華,愛他的原因是從小時候覺得他好帥,到這 些年來很清楚自己崇拜的偶像是甚麼樣的一個人:他敬業、他正直、他不鬧緋聞、他幾乎 沒有負面新聞 ... 簡而言之,他就是一個好人,這一點,我相信很多和我從事同樣採訪 工作的同業、或是和我一樣看劉德華電影長大的人都會有同感。既然如此,為何大家要因 為這樣一件事就推翻他過去帶給我們的一切?(這段話,我尤其想對那些自以為聖人的高 標準媒體說) 話說回來,華仔的「食言」到底讓誰很受傷?如果你真的很愛他,如果你真的是他「華仔 天地」的家人,會捨得因為這件事而苛責他嗎?如果你不是「華仔天地」的會員,那華仔 基本上對你沒有「第一手」傳遞訊息的承諾,所以你也沒甚麼好不高興。而我,不是「華 仔天地」的成員,但我是華仔的粉絲,我的心情,怎麼不會為他找到幸福而高興? 我始終相信,沒有公開他已婚的身分,這謊言是屬於善意的。公開了,媒體會不會開始守 著朱麗倩?會。公開了,媒體會不會開始問他們要不要生小孩?會。在這一行十多年,每 每為了藝人的戀情、結婚生子等八卦和他們過招,這是身為一個記者的工作與天職,但是 你問我,公開真的會比較好、比較紹麻煩嗎?我不以為。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如果今天公 開了,千千萬萬個想當「劉太」的粉絲,只要有一個是激進到以死相脅的,後果就讓人不 堪設想了。不是嗎? 這些天以來,華仔新聞每天有新的進展,每個上班的日子,就會從香港、外電甚至傳真接 受到很多新的訊息;在消化那麼多內容的同時,我也可以看到甚麼樣的人充滿非善意,好 比華仔在機場承認他當年確實和XXX簽過結婚證書,但那只是2人過去情濃時的激情衝 動,沒有公開宴客或登記的法律效力,還是有些香港的媒體朋友,要把人逼到死角去追問 他有沒有重婚罪? 沒實話實說,要批他是大話天王;坦承了,有對他比較好嗎?即使他真的有那麼一點錯, 也只是在近30年演藝生涯中的鳳毛麟角。不是嗎?我很慶幸,在我下筆寫華仔新聞的同時 ,都有我的一把尺在為此新聞把關;我深信自己不會因為崇拜華仔而失去專業,也會對超 過尺度的惡意攻擊做出捍衛。 請華仔加油。 如果你問我,我真的認為,他可以不要說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92.117
nirau :中肯~ 09/03 23:02
jenq :推最後一句... 09/03 23:46
makeaadream :中肯! 09/03 23:52
Osakura :本來就沒必要說抱歉…華仔又沒做錯事… 09/04 00:09
esty :看這篇文章的時候 有個很深的疑問在第四段 大眾有知 09/04 06:43
esty :的權利 但如果這個權利跟個人隱私衝突呢?? 就算是知 09/04 06:44
esty :的權利 也不能無限上綱吧?! 近日的媒體 真的是太over 09/04 06:44
esty :也推這篇文章 09/04 06:45
UYC :樓上你和我想的一樣耶!我還正想去這位記者的blog問她 09/04 11:55
UYC :為什麼他的隱私 大眾有知的權利??實在很莫名也不解 09/04 11:56
UYC :什麼叫權利啊?不知這種風氣怎麼形成的 還權利勒 09/04 11:56
imluckygrass:推最後一句~ 他真的不需要說抱歉 09/04 16:40
weds99 :中肯~華仔不需要抱歉~我們要你幸福^O^ 09/04 20:18
solamep :寫得好好~希望記者們手下留情!! 華仔不需要道歉>"< 09/21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