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 劉衛莉/報導】
天王劉德華是廠商心中的最佳廣告代言人之一,他承認有時一支廣告片只需
花兩天拍攝,差不多就是他一部電影的酬勞,有時甚至還比拍電影賺得多。
但他向來慎選廣告,「不希望誤導消費者。」
日前華仔為代言 6年的服飾拍攝冬季商品廣告,請來執導電影「江湖」和「
繼續談情」MV的導演黃精甫掌鏡,導演採用最新全電腦控制的motion control
攝影機拍攝,讓華仔在片場裡,一天之內經歷了晴天、雨天和下雪天。因為
電腦控制要求精準,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做完所有動作,華仔先試走多次才上
陣。導演設計 3個不同場景,華仔得掌握時間,從 A布景走至 B布景,他覺
得最特別的是下著雨的大廳和布滿白雪的浪漫小屋。他說平時走在街上淋雨
的機會很多,但坐在家中客廳淋雨的滋味卻沒試過。他一時玩性大發,還向
工作人員拚命踢水,讓所有人都「溼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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