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有時候真的找不出原因的...
但作承諾卻是要謹慎且須思慮周詳的...尤其是婚姻的承諾...
但是換一個角度想...婚姻如果考量了那麼多...
是不是會幸福..會不會顧慮太多而遲遲不能下承諾...
很難說的.....所以只能個人自由心證吧..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
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
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 不需要原因!
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
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
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
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
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
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是種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佔有",
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
所以"幾度遊賞花間至"的男孩,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
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
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
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
這種喜歡僅只於激情,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
他必須反覆思量,愛上一個女孩子,除了外貌之外,
更包括個性、能力和思想,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
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
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
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
在慎重的思考後,才義無反顧的做出承諾,
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我們要對天地有情,對世人有愛,
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對於朋友、好朋友、親人、情人與摯親(夫妻),
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
成天以談戀愛為榮,以換戀人為樂,別人的愛對他而言,
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收集到了,流行過了,自然就會棄之不顧,
所以好的男孩子,除了有"情"之外,還須有"義",
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
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
要修正自已的缺點,了解戀愛過程中,施比受更有福
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
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
彼此相愛,互相扶持,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此生無憾...
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不婚故然無妨,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
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
與其畏縮,不如做好準備,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
美女,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雖然是許多男性的好朋友,
但要知道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
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
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
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否則會傷人傷已。
所以,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
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
在不安全的環境下,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
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
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我常說:
跟"定"的人交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定"
跟"動"的人交往,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
就是這個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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