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ngelC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B873013XX 看板] 作者: Raggie (415出會長囉!) 看板: B873013XX 標題: [轉錄]清大校園命案 時間: Wed May 12 22:15:02 1999 ※ [本文轉錄自 LawAffairs 看板] 作者: roam (和我練寵物吧!) 看板: LawAffairs 標題: 清大校園命案 時間: Tue May 11 22:59:16 1999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一日 洪曉慧判賠許家2417萬 高院民事宣判,法官稱洪自始都表示願賠,構成認諾要件。 ??什麼叫構成認諾要件。?? 許嘉真父母:不在要錢,人命應受到尊重 轟動一時的清大女研究生洪曉慧, 為爭奪男友殺死至友許嘉真, 並以王水毀屍案, 許的義母提起共2417萬元的民事賠償,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宣判, 由於洪曉慧自始都表示願意賠償, 只是目前沒有錢賠, 法院認為已經構成認諾的要件, 依法判決許女父母勝訴, 洪曉慧應賠償兩人2417萬元。 許女的父母強調, 他們不是真的要這筆 他們只想經由這樣的過程宣示, 人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今天許女的父母和洪曉慧都沒有到庭聆判。 洪曉慧二審因殺人及毀壞屍體罪被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吃奪公權10年, 二審於去年12月7日判決後, 洪曉慧放棄上訴, 全案已定案, 洪曉慧目前人在台北監獄服刑中。 許嘉真的父母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侵權賠償金, 分別是喪葬費用17萬元、 精神慰撫金各一千二百萬元, 合計2417萬元。 許家的律師在法庭上主張, 洪曉慧侵害的是許嘉真的生命權, 且殺人的手法殘酷, 又以王水的不尋常手法毀棄屍體, 許女的父母精神受創甚深, 洪曉慧應該負起高額慰撫金的賠償責任。 本案總共只開過三次庭。 第一次高院沒有提訊到洪曉慧, 第二次開庭, 到庭的洪曉慧即向許喜真的父母表明歉意, 說明雖然目前沒有錢, 但願意依其請求賠償。 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構成民事訴訟法第384條所指的認諾, 即洪曉慧承認許女父母提起訴訟是有理由, 依法判決洪曉慧敗訴。 許嘉真和洪曉慧都是清大輻射生物研究所碩士班學生, 兩人先後和博士班的曾煥泰為男女朋友, 而有三角戀情, 兩人因曾之問題爭吵, 去年三月七日凌晨兩人在輻生所演講廳口角後, 洪曉慧因許出言諷剌相互扭打, 洪曉慧打昏許, 以哥羅芳使許女陷入昏迷, 拖行後藏於冷氣机下離去, 待夜間九時回到現場發現許女已死已, 並取實驗室王水毀屍, 同時取得和曾某發生性關係的保險套棄置現場, 企圖造成許女遭人姦殺假象, 引起社會相當注意。 王文玲 中時晚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JOHN.agron.ntu. -- 你知不知道談戀愛是很麻煩的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ophia.g2.ntu.e -- 生如夏花之絢爛 死如秋葉之靜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Summit.g2.nt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