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nthro98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uta (morris....>_<)》之銘言: : ※ 引述《Lagom (野兔的天堂)》之銘言: : : 你說: : : 「以人類學的觀點,我們應該去尊重每個文化」 : : 與 : : 「他們順從著自己的文化習性,卻沒入境隨俗 : : 造成遵守當地文化規則者的緊張不安」 : : 那麼,如果某種文化對(或某些)異文化的態度就是「鄙視、不尊重」, : : 那「人類學的觀點」還是不是要尊重這個文化? : : 如果是的話,「人類學的觀點」有什麼資格說別人不尊重別人的異文化? : : 因為那就是他們文化的表現方式、實質內涵與價值觀。 : : (我沒有說我贊成或反對此看法,只是用這個問題來提醒你: : : 你講的東西其實是矛盾的。這應該不難區分吧?) : 恕我笨 : 學長您的意思是說孟真說該尊重別人文化 : 但又要明明是異文化者又得入境隨俗 : 這樣是矛盾的嗎 : 或許 孟真是認為那樣的“入境隨俗”其實就是做到“尊重”異文化的程度就好 : 並不需要把自己完全扭曲之類的 : ㄚ 孟 是這樣嗎 (哀 我真笨) 笨蛋,妳才不笨(喔,好吊詭的一句話 ^^b) 我是這麼覺得阿,如你所言 ^^ 不過學長點出了我的盲點,就是尊重的限度在哪裡 如果美國文化價值觀就是鄙視政經上比它弱小的國家 那麼基於尊重每個文化的態度來說 我們應該尊重"美國輕視他國"的文化價值觀嗎? 當一個人的價值觀和異文化相衝時 該選擇尊重哪一個? 這似乎不是單純的選擇題可以解決的 -- nothing but enoug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1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