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Anthro99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http://www.ftc.gov.tw/SHOWFORM.ASP?MODE=SHOWMODE&FormName=如何判斷多層次 傳銷事業合法不合法 以上網址兩行要連起來 『報備』並非『核准』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實際營運,仍應依『公平交易法』 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得有違法情事。 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是不是合法應參考「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若該 事業之制度及執行悉依上述法令規定,即為合法之多層次傳銷事業。 在實務上,要辨別一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合法,可參考下列幾點涉及違法之判斷基準來綜 合判斷︰ 一、 參加人之收入來源是否主要來自介紹他人所抽取佣金,而不是來自銷售商品的利潤 以及與其下線參加人間的業績獎金差額。 二、 所銷售商品或勞務之訂價是否較一般市面之相同或同類商品或勞務價格明顯偏高。 三、 加入成為直銷商之條件,是否須繳交高額之入會費或要求認購相當金額之商品,而 這些商品並非一般人在短期內所能售完。 四、 參加契約書中是否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明訂有參加人得以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方 式退出傳銷組織以及退出後雙方之權利義務關係,包括參加人得退還所持有之 商品,多層次傳銷事業有買回義務等規定。 五、 該事業是否已向公平會報備,雖然已向公平會報備,並不代表其一切行為即為合 法,但是報備者即在公平會之監督範圍內,公平會並會不定期派員前往該公司檢查 ,對消費者仍具有保障。 ┌──────┬─────────────┬────────────┐ │類別判別指標│正當的多層次傳銷 │不正當的多層次傳銷 │ ├──────┼─────────────┼────────────┤ │①經銷商利潤│以零售利潤及其與下線經銷商│以介紹他人加入抽取傭金為│ │ 來源 │間的業績獎金差額為主要來源│主要收入來源 │ ├──────┼─────────────┼────────────┤ │②公司利潤來│主要靠整體經銷商之零售業積│主要靠最底層新入會源之入│ │ 源 │ │會費 │ ├──────┼─────────────┼────────────┤ │③加入條件 │無須繳費或僅繳交小額材料費│須繳交高額入會費或認購相│ │ │且無須定貨 │當金額商品 │ ├──────┼─────────────┼────────────┤ │④產品價格 │產品定價合理具有市場競爭力│產品定價偏高或價值很難確│ │ │ │定 │ ├──────┼─────────────┼────────────┤ │⑤產品保証 │有滿意保證或責任保險 │無滿意保證或責任保險 │ ├──────┼─────────────┼────────────┤ │⑥產品退貨 │可接受一定期間之無因退貨 │不准退貨或退貨條件嚴苛 │ ├──────┼─────────────┼────────────┤ │⑦經銷商之保│經銷商之責任、義務及應享權│缺乏保障 │ │ 障 │利規定清楚 │ │ ├──────┼─────────────┼────────────┤ │⑧經營理念 │長期提供優良產品,滿足顧客│短時間內賺取大量財富、賺│ │ │需求 │飽就跑 │ ├──────┼─────────────┼────────────┤ │⑨公司壽命 │長久 │短暫 │ ├──────┼─────────────┼────────────┤ │⑩公司策略 │零售與推薦並重,鼓勵建立「│鼓勵會員推薦新人以擴展組│ │ │銷售網」 │織業績 │ ├──────┼─────────────┼────────────┤ │ 制度特性 │公平合理、精密周嚴、很難坐│強調高報酬、易升遷,可坐│ │ │享其成 │享其成 │ └──────┴─────────────┴────────────┘ 我覺得這個滿有用的 讓大家都可以清楚分辨 以免因為不了解而受騙 原來政府還是有在規定的嘛 我之前還以為他們都不太管 參考參考囉 -- 好生焉長生 怕死豈不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74.79 ※ 編輯: justmike 來自: 61.230.74.79 (09/21 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