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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gigigin板友水桶期限是否減輕 ─────────────────────────────────────── ◆ 投票中止於: 12/02/2008 01:12:58 Tue ◆ 票選題目描述: 根據答辯內容,與各種討論, 對於g板友的處罰是否同意減輕? 期限5天,1人1票 ◆投票結果:(共有 50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減輕為1個月 17 票 3.38% 3.38% 同意,減輕為2個月 14 票 2.78% 2.78% 同意,減輕為7日 88 票 17.50% 17.50% 不同意,維持3個月水桶 384 票 76.34% 76.34%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aoisakurai 的建議: 板主的裁定是公正的 ○使用者 MiyukiChu 的建議: 看不出悔意。 ○使用者 panchiayin 的建議: 犯板規還敢義正嚴詞的要求減輕逞罰?!做錯就是做錯,還有討價還價的喔? 更別說都不表現出悔意,還一付自己受屈的發表文章,真的讓人很生氣... ○使用者 MAY0718 的建議: 不同意減輕,錯了就是錯了 而且自己也沒看公告在先 明知故犯為什麼出來辯解就要減輕你的罪?! ○使用者 dorisyaya 的建議: 無論是哪篇文章~都感受不到g大的悔意跟歉意 ○使用者 rabbit7602 的建議: ..........希望這種事不要再發生就好XDDD ○使用者 zfslos 的建議: 無法理解為何g板友犯錯後還能厚臉皮的要求減輕處罰。另外,別把其他板的事情跟 嵐板劃上等號,在電台文下推文維持板上情誼又如何 這都無法讓人抹滅掉你轉文章 的事實!接下來有三個月的時間可以讓你好好思考什麼是智產權,請自重!! ○使用者 ialin7796 的建議: 我覺得還有點輕...Orz不過贊同也尊重版大的裁決^^只希望不要再有一樣的事情了 ○使用者 miraij 的建議: 我想投永久水桶… ○使用者 proust1900 的建議: ID用了六年並不代表不會犯錯 既然知道這是恥辱 那為什麼不虛心接受? 以前的歷史並不是讓妳拿來說嘴用的 到底有沒有從這次學到教訓? 道歉的過程和態度又是如何? 我想這些才是ARASHI版版友想看到的 ○使用者 baofuu 的建議: 選擇不減輕是因為版友自稱玩PT也有6年之久,卻犯下這種錯誤,基本上就已經很不 對了~卻還寫了一堆似是而非的答辯文....... 版主你辛苦了!! ○使用者 toma1007 的建議: 做錯事還不虛心接受處罰,反倒批評罰則太重,這跟現在那些洗錢的罪犯在辯稱說 自己是受到政治迫害,卻模糊了自己做錯事的重點。就因為這樣而勞師動眾的要來 投票,真是浪費資源!不遵守遊戲規則,受罰時就不要批評罰則太重! ○使用者 t3466 的建議: 犯錯還毫無悔意,三個月還太少了!!! ○使用者 suzuki815 的建議: 判決的長短不是問題,問題是一開始就不該這樣做了!!! ○使用者 glory1007 的建議: 尊守遊戲規則 ○使用者 emi20010930 的建議: 3 month too short ○使用者 loudvolume 的建議: 版規沒好好看 做了錯事 影響到板上許多人看好翻譯文的機會 版主沒有給終身水桶就已經是萬幸了 還在那邊咬文嚼字找漏洞鑽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 ○使用者 megumi0409 的建議: 同意未經原PO文作者同意就自行轉出的罰責應較重 三個月的期限其實還好,不管是給g板友或是其他的板友 都是做一個警惕的作用 ○使用者 kristyt 的建議: \ ○使用者 seldom 的建議: 其實建議犯錯的人,真的不要太多藉口呢. 虛心接受處罰感覺才讓人有認錯的感覺. 板主為了公平,花了很多心思徵求大家意見,真的蠻可憐的. 我個人覺得3個月不能發 文或推文都還是可以接受的,為了其他人,我選2個月->中庸之道. ^^" ○使用者 socold3104 的建議: 只能說有沒有羞恥心是無法用法律來規範的 ○使用者 aplpipcpep 的建議: 我相信有一點教訓之後才會有覺悟! ○使用者 jpil 的建議: 太不尊重原po了!!! ○使用者 koichiyuki 的建議: 希望事件快點結束。 ─────────────────────────────────────── ◆ 總票數 = 503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