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尾:『接著是イチメン單元,櫻井主播。』
櫻井:『是的。
現在陪審團制度受到了很大的注目,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
從今天開始,日本的刑法官司又有了一個很大的改變。
從以前到現在,被害者在官司中一直被排除在外,
從來不被當成當事者對待。
而受到這樣遭遇的被害者,從十二月一日的今天開始,
能夠跨越這道柵欄參加官司了,
這就是「被害者參與制度」。
首先讓我們聽聽看,在山口縣光市的母子殺害事件中,
失去了妻子與女兒的本村洋先生提出的感想。』
本村:『對於這樣的改變真的是非常感謝呢。
在自己遭逢事件又對官司有著疑問的時候,
還從來沒有想過能夠有這樣的制度。』
櫻井:『「被害者參與制度」是在被害者的自願下,
能夠坐在檢察官旁邊參與官司的制度。
如果會感到不安的話,也可以請律師一起列席。
這個制度僅適用於殺人、傷害致死、強姦、危險駕駛致死等重大事件,
如果被害者已經身亡,家屬也有可以參加的可能。
那麼,在官司中被害者能夠做什麼呢?
以前被害者只能夠以證人的身分提供證言,
只能以陳述意見的形式傳達自己的心情。
但是今後在被害者參與制度之下,
從初審到做出判決為止,都可以參加官司。
並且可以對被告提出問題,也可以詢問證人,
甚至可以在檢察官之後提出對求刑的看法。
例如,檢察官提出「求刑二十年」的判決之後,
被害者的家族可以說:「這樣的痛苦很難忍受 我希望判死刑」,
像這樣提出自己的意見。
另一方面,專家們也指出了一些問題,
明年開始的「陪審團制度」,
是指像我們這樣的法律外行人也能夠參加官司的一個制度。
但是,如果在殺人事件當中的被害者父親在官司現場,
用非常激動的態度逼問被告「為什麼殺了我女兒」的話,
陪審團會怎麼想呢?
說不定會單憑印象就決定被告有罪了。
在被害者的面前,
非法律專業的陪審團是否能夠合理並且冷靜的下判斷呢?
也有許多這樣擔心著的意見。
那麼,究竟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事,
才促使了「被害者參與制度」的誕生呢?
事實上目前為止,被害者需要抽籤才能旁聽,
也禁止帶遺像入場,
如果在法庭上落淚的話,也必須馬上退庭。
但是在一九九五年的「地下鐵毒氣事件」、
還有本村先生成為被害者遺族,
一九九九年的「光市母子殺害事件」發生之後,
從被害者還有被害者遺族傳來了「希望能聽見更多被害者的聲音」的意見。
而這個願望實現了,二OOO年「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成立。
被害者能夠優先到場旁聽,
並且能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接著,今天開始被害者的參與制度也開始了,
被害者終於能夠以當事者的立場參與官司。
村尾主播。』
村尾:『雖然這個參與制度可能有些問題,
但是在犯罪事件當中的被害者畢竟是當事者呢,
想知道真相的願望應該比誰都來得強烈,
所以這次制定的這個制度,我認為非常有意義。』
櫻井:『是的。
今天開始起訴的官司就開始實行這個制度了,
快的話明年初就會有被害者實際去參與官司。
以上是今天的イチメ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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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唱首搖滾歌曲,
. ︶ . ★ 從此我們就不用再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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