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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am (超級無敵我愛妳 陳浩南)》之銘言: : 前陣子不幸抽到不想去的地方 : 但是有聽到同梯的一些說法 : 是否說 : 若是弟弟現在入伍 : 只要不在戶藉地當兵 : 我就可以回到調回台北的單位之類的...... 不行 沒法 因為你弟比你晚入伍 所以要申請也是你弟去申請他自己的 就算你弟比你早入伍 你抽單位籤時沒辦 就沒有資格了 : 所以想問一下 : 第一:是否真有其事 : 第二:這裡的戶藉地指的是? : 不在台北市 : 不在北基桃 : 不在台灣北部 : 不在台灣本島 嗯~~~ 台灣北部 含宜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35.115
tmat:你說的是優先戶籍地抽籤 還有一種是調返戶籍地服役 02/20 00:08
loloman:戶籍台東的除了外島那裡都會更好 囧! 02/20 08:46
> -------------------------------------------------------------------------- < 作者: Honam (超級無敵我愛妳 陳浩南) 看板: Army-Sir 標題: Re: [問題] 戶藉地優先 時間: Mon Feb 20 00:59:28 2006 感謝班二幫查出資料 基於有人也不知道這條規定 所以就貼出來和大家一起分享 (二)常備兵調返戶籍地服役 1申請條件: (1) 凡屬地方政府核列低收入生活扶助戶徵屬之現役官、士、兵。 (2) 兄弟2人(含以上)已同時在營,不論其身分為官、士或兵,均未在戶籍地   服役者(不限軍種),得由1人提出調返戶籍地服役申請,惟其剩餘役期必   須在半年(含)以上。 (3) 父母、兄弟姐妹於服役期間「因公死亡」之在營官、士、兵(以1人申請為   限)。 (4) 常備兵因家庭變故無法維持生活,申請提前退伍,不合「常備兵補充兵服役   規則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規定」者,由各總(司令)部依申請及證明資料,   查證其家況確需服助者,於權責範圍得核定調返戶籍地區單位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