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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兩周了 之前常被一些長官唬爛 網路查證幾個答案 Q1: 軍中被記申誡影響往後轉服公職 ? A: http://english.moex.gov.tw/ct.asp?xItem=5766&ctNode=1422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四、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至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者服務機關之考績或升遷與軍中服務紀錄無關。 Q2. 軍法威嚇效力 ? A: 錢 和 彈藥才較有可能抓去關吧(販賣 ?) 其他根本沒機會會判到徒刑以上 --> 徒刑以上也可以到外面法庭再審 ..... 名稱:軍事審判法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第 181 條 [恕刪] 當事人不服最高軍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以上,或高等軍事法院宣告死刑、 無期徒刑之上訴判決者,得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 當事人不服高等軍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之上訴判決者,得以判決違背法令 為理由,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對於前項高等法院之判決,不得再上訴。 第二項、第四項及第五項之規定,於戰時及第二百零四條不適用之。 Q3. 軍人證遺失會申誡 ? A: 說是被偷走的 警局報失竊就好 別跟長官說是"自己"弄丟的 ----- 其實申誡懲處沒上線 沒送到人行處 一切都是假的 義務役還是只怕禁假而已 XD 覺得長官們沒什麼好威脅 就喜歡亂騙人 ........ 一到外面的社會查一下 就破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8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