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mwshen (bmw)
看板Army-Sir
標題[情報] 替代役入營後,預官士資格才放棄!!
時間Mon Apr 11 14:18:23 2005
我剛剛又再打了一次役政署的電話
這次不同人 但是相同的答案
"等到你替代役入營後,才放棄預官士資格"
承辦人說法是因為怕你替代役入營後,又想回去當預官士,才有此一設限
往年也都是如此~~~
所以想申請者 都可以去申請,申請上也還是可以選擇預官士
(只是要記得去戶籍地公所辦放棄替代役喔)
但為什麼會有許多的網友對這問題一再發問呢?(包括承辦人都說這問題每天都有人問XD)
我想就是因為內政部公告條文不清楚所導致...
去年的條文「大專程度以上役男須不具備預備軍士官資格(具預備軍、士官資格者,須於
申請時切結俟核准服替代後即放棄預備軍、士官資格)」
^^^^^^^
核准服,照一般常識,就是指抽中的那一刻開始嘛..
今年的公告文字改成"徵服替代役",我覺得還是不清楚
我認為要改成"入營服替代役"這樣的文字定義才明確!!
我有建議承辦單位對公告文字用字更嚴謹,避免一問再問,也避免誤解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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