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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不是什麼好經驗,不過我想板上倒是很少關於如何退費的文章 在下提供我在公館S-gril的退費經驗,希望給各位網友作為參考   ====================================  先跟大家提醒一個觀念,來路不明的推銷(而他們又有實體店面的商家)不要買,因為 下場真的都不太好,只能承認他們銷售手法實在是太高竿,    (可以去anti-ramp找我的文章)    故事開始:    簡單的來說呢,那天我被他們sales拉了,   再來就是我對寫真的行情真的不是很了解,    於是當下付清了所有的費用,  後來看到板上網友們的經驗之後,決定不去拍了 通常這個時候大家就會想「該怎麼把錢拿回來呢?」 結果我得到的答案(得自消基會)都是用寄存證信函寫消保法第十九條的內容    訪問買賣可以全額退費.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      可是,店家完全不當這是一回事,反而回寄存證信函給我:  「表明是我自己靠過來,進入他們店裡消費」,  陷入各說各話的僵局,氣不過的我還是繼續反抗到底  之後進入調解的階段,但消保官對他們並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他們依舊照放我鴿子,讓我白跑一趟市政府。 通常80%的人到這邊就會放棄,而去拍照了,  頂多花錢買個不是一個很美麗的經驗,  但我想這也是一個學習的機會,至少國家還是有提供一些服務讓我們去使用,  多虧了s-girl讓我好好上了生活與法律的實習課.      【解約退款】      優點:具強制執行力,不肖店家也只能陪你來開會   缺點:屬於協調性質,會有兩名協調委員幫你協調,但是對於法律條文不是很了解      強調雙方各退一步,和事佬成分居多 方法 :去台北地方法院(法務部後面)填寫狀子,先預繳1000元的訴訟費   不過我的金額不高因此只有調解,這個錢可退)大約2個禮拜之後就會收到開庭通知      【結果】 只能說消保法19條對這種不尊重消費者黑店根本是屁,大概只有消保官會相信   你,那兩個和事老也不懂這個條文。    雖然已構成訪問買賣的事實,   可是人家有的是店面,也沒拿刀子逼你刷卡,   加上他們已經報帳(5%營業稅+5%刷卡) 所以我也只能拿回部份費用,      這時候店家往往會耍賤說「妳跟攝影師談過摟,我們已經付case獎金給sales」 (機車勒,他們攝影師當天就是sales,我怎麼會知道,再者付績效獎金關我什麼事? 我又沒拍,這種話也講的出來!) 事情走到這個地步,他們也擺明只願意退我3/4(扣除第一階段預約訂金的部分) ~事情結束~ 【感想】 對於S-gril 只能用濫來形容,而且公館店經理(中年男子講話很快)心機超重, 只要我一出招絕對會打電話來給我噓寒問暖,但是講到退費的事情就會把我踢 給B.M.W的經理,光是這點我覺得跟婚紗寫真店打交道真的很複雜。如果以後有 人要退費,就不要跟sales們浪費時間,他們只是來探你口風,退費的窗口不是他們! 還有他們那種人只吃軟不吃硬!切記只要你堅持不拍要求退費,他們也無法扣你 全額,只是我想他們這一次也學到了教訓,很可能會把他們的契約修改成,   有利於他們的條款,例如 訂金概不退還轉讓之類的, 真的要去他們家拍的話,請做好自己是肥羊的心理建設,   畢竟他們標榜的是專業婚紗店的等級,搶錢當然也是絕不手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234.5
powpowen:推有勇氣+毅力 219.84.7.48 03/29
MotherGoose:五體投地 在下佩服140.112.221.123 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