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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TSUNAMI (What!!!)》之銘言: : 請問一下什麼是競標制度? : 當初Ichiro還不是自由球員時,似乎就是用這制度去水手隊的?! 競標制度是指,日本尚未取得FA權利的職棒選手,經過球隊同意後, 去大聯盟打球的制度。 首先,由日職委員會通知各大聯盟球隊該球員的意願,然後日本 球隊再和提出最高競標金額的MLB球隊交涉,經日本委員會同意後, 就可以至MLB打球了。 第一個使用競標制度的是廣島隊到紅襪隊的外野手Quezada;Ichiro 是第一個使用此制度的日籍球員,石井一久是第二個。 -- 為何我不能只用一種表情,來面對全世界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2.230